Racetheoon,catchthed。”(和月亮赛跑,追逐着风)
“Ridethenight,totheend。”(夜晚骑行,直到最后)
每一次,诺布卓玛声音出现的时候,就宛若天籁!
林栋已经做完了铺垫,低音部分过去,中高音部分,诺布卓玛的音色纯净地就像高山冰泉!让全场的观众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
缥缈,空灵……带着些微的转音,让这几句不徐不疾的歌,听出了夜的畅快。
“Seizethedaystand。”(抓住白天)
一个高音,轻轻松松,甚至听不到换气。
自然地上去,自然的转接。
“upforthelight。”(站在光下)
舞台上,两人都朝彼此伸出了手。副歌就在不经意间,却是最适合的时候,悠然而起。
“Iwanttospendylifetilovgyou。”(我想用我的一生爱你)
刚出来第一句,下方的粉丝全都张大了嘴,评委席也轻掩住嘴,台下不知多少音乐公司,歌手的眼珠子都红了!
优美,自然!
不是那种特别的抓耳,但是无比流畅!
整首歌就应该是这样!就像夜风,不应该有一丝杂余!
“而且……他用了歌剧的写法?却没有采用歌剧唱腔?”
希勒姆最震撼的就是这点!
“IfthatisalllifeIeverdo。”(如果这是我曾经做的生活的全部)
诺布卓玛极其特殊的声音,搭配上歌剧那种充满历史感的厚重,再加上王子与公主的舞台背景……
天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