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三书院>玄幻魔法>大明:天天死谏,朱元璋人麻了> 第一零五章 啥?你把有容嫁给了梅殷?!(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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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五章 啥?你把有容嫁给了梅殷?!(合一)(4 / 5)

朱樉笑着说道。朱棣几人也都纷纷点头,觉得自己二哥的这个提议非常不错。同时,对于梅殷也越发的佩服起来。他们这次,可是去凤阳那边走了一遭,非常深入,沉浸式的了解了一番底层之人生活有多不易。想要在那等境地里立住脚,赚到钱该有多难。可这二妹夫,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将这些都给做成了。不仅做成了,还赚到了大钱!想想就令人惊叹。不佩服不行!……“重八,如今你回来了,有些事儿也就好做了。你不在,我虽然给咱闺女准备了嫁妆。但有些我是没法给的。比如咱闺女的庄子。”坤宁宫内,见到朱元璋平息了怒火,把朱元璋哄好之后,马皇后又一次望着朱元璋开了口。按照朱元璋之前所定下来的规矩,公主出嫁的话,是有一个庄园陪送的。这点儿马皇后不敢擅作主张,也不能善作主张。需要朱元璋做决定才行。“不给!那混小子娶了咱闺女,还想让咱给他庄子,他想的美!!”朱元璋把眼一瞪,有些赌气的说道。说罢之后,过了一会儿又开口道:“且等一等吧,庄子这事不着急。该是有容的,就是有容的,少不了她的。”听朱元璋这样说,马皇后倒也没有强求。她知道,这个时候重八心里还有些不太痛快。没有彻底的走出来,接受这个现实。那也不着急,重八早晚会接受的。这个庄子,也早晚会给梅殷和自己女儿。不过是早晚问题罢了。有自己闺女准备的嫁妆,再加上梅殷这个女婿又如此能挣钱。也不用靠着庄子养活。晚给他们一些时间倒也无妨,能把闺女嫁给梅殷,并让重八认下这件事儿才是根本。比别的什么都重要。“那……梅殷这孩子,此番在中都城上立下的功劳不小。你是不是要把梅殷给官复原职,从双水村那里弄回来不然都成咱女婿了,还是一个白身多少有点不太好。”马皇后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开始给女婿谋福利。朱元璋哼了一声道:“就让他还在那里生活,还在那喂猪!他娶了咱女儿,就已经是最大的奖励了,他还想要啥那混账小子不是说,他就喜欢那种乡野的生活吗那就让他接着在那里呆着去!朱元璋哼了一声,显得有一些愤愤不平。马皇后闻言笑道:“行行,这点也都依你。你说啥就是啥。”进退有度这方面,马皇后掌握的炉火纯青。同时她也能看出来,重八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其实他这样做,还有一个更深的用意。那就是好让梅殷在双水村那里,接着去做事,看看他到底还能弄出什么稀奇古怪,对大明大有用处的东西来。他知道,别看重八嘴上说的热闹。可实际上对梅殷弄出来的很多东西,都上了心。当然,有些事心里明白,没必要将其直接说出来也就是了。哪怕是夫妻,相处起来,有些时候也需要讲究一些策略的。重八宠她,她又何尝不能宠着重八皇后便在这里,又给朱元璋说了一些宁国公主出嫁那天的事。她岂能看不出,重八嘴上对这婚事很是嫌弃,不乐意。可实际上,对此也是很关心的。不用重八问,她就会将这一些事,详细的给他说了。包括梅殷的表现,还有承诺。朱元璋哼了一声道:“算他这小子还有一些良心。咱女儿嫁过去,跟着他吃苦受累去喂猪,咱就要看他会如何对待咱闺女。若是敢对有容不好,你看看我抽不抽他!”朱元璋粗声粗气的说道。旋即又皱眉道:“它娘的,这梅思祖他是想找死不成咱闺女出嫁,他还敢过去闹上一场他是觉得他梅思祖的脸大,觉得他的头很硬吗这家伙,这么多年了还是如此只看利益,不看其余!势利的很!”对于梅思祖当日的表现,朱元璋很不满意。虽然对于梅殷娶了他闺女这事,朱元璋有些吹胡子瞪眼。但他可以表达不满,梅思祖却不能在这事上胡乱伸手!他梅思祖算什么东西“二哥将之拦下了,也没闹出多大的事,当天梅思祖在那里,也没有讨到什么便宜,够他的了。”马皇后出声在边上打圆场。又在这里说了一番话,朱元璋才从坤宁宫这边离去,回到武英殿里。坐下来继续思索这些的事。忍不住叹了口气。虽然有些不太情愿,可这事是妹子做出来的,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他还能咋办再想想中都城,朱元璋忽然间想起了宝钞的事。他记得很清楚,梅殷和李景隆几人,第一次来应天府城这边卖香皂之时。回去的路上,可是说了不少关于自己发行的大明宝钞的坏话。说大明宝钞,今后不值钱。一贯钞只能值九百多文,甚至于值六七百文……若在以往,朱元璋自是不信,可又想想中都城上的事,被梅殷那混账小子给说中了。莫非……这宝钞还真的会如同这混账小子,说的那样吗真就到了后面,会变得不值钱朱元璋想了一阵后,用力摇摇头,让自己不要多想。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大明宝钞可是自己的心血!自己下了旨,一贯钞就是一贯钞。宝钞上面也写的明白。怎么可能会变得不值钱这事,绝对是梅殷在瞎扯。!他梅殷懂个屁的大明宝钞!如此想了一阵儿,朱元璋的信心便又一次的回来了。坐在这里思索了一阵儿,朱元璋下定了决心。决定要到双飞村那边走一走了,去见见梅殷这个混账东西。这个混账不声不响的,就把自己的宝贝闺女给娶走了。成了自己的女婿。这事儿也没法改变了,既然如此,那么到双水村那边去见见这个混账,给自己闺女撑撑场子倒也很有必要。想来这次,他娶了自己女儿,自己成了他老丈人。这混账小子再见自己时,肯定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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