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羊毛就行了,只要暖和结实就可以,并不追求手感。
劳伦斯除了紧急事情外,很少骑乘多姆羊,今天背着战利品骑鹿下山,感受着从脸边吹过的冷风,感觉心情都好了起来。
他笑着说道:“萨丽尔!我抓到了一只狐狸!你看!”
萨丽尔主动拿出来安德鲁一人喝不够,劳伦斯三人喝不完的大麦酒。
下山的时候不需要拉动木料和包袱工具,再加上今天让多姆羊休息够了,劳伦斯很快骑上了多姆羊朝着山下疾行。
可是萨丽尔瞧不上我啊……
不过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多姆羊的身体巨大,强有力的四肢让它能够在爬山坡和下山坡的时候都保持矫健的身姿。
萨丽尔看到这只一米左右的瘦长狐狸,露出了高兴地神色。
“狐狸的皮毛摸起来最舒服了,不过狐狸非常聪明,看到人就会跑,遇到陷阱也会避开,非常难抓。”
不管是人类的筛选还是寒冷地区生长环境的筛选,都让这种大羊的用途更加固定了一些。
劳伦斯从羊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帮多姆羊解开了身上的背鞍,然后拉着不想走的多姆羊朝着羊群走去。
她也不伪装心中的喜欢,又看着劳伦斯询问道:“那伱呢?”
困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干活,没有特别准时的规定,自然也没有准时起床的必要。
劳伦斯很快搬椅子站在靠近屋顶的地方,用匕首在木板上留下了倾斜的一划。
它的速度只是相对于走路要快很多,通常跑个一两分钟就要减速,若是那种小跑的话,倒是可以跑三十钟左右,超过一定时间就会出问题。
但是没人在乎。
下雪了?
下就下吧。
大家吃饱就睡,对于外面的风雪不屑一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