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彪形大汉正打着赤膊,在屋子里觥筹交错,忽然门外晃晃悠悠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懒汉。
只听那人说道:“野狗大哥,城南那伙刚来的小乞丐,说是有事情找你。”
八仙桌前,一个胸前长满黑色绒毛,面目丑陋,鼻子向上翘起,好像野狗成精的一个汉子,正搂着一个身材婀娜的烟花女子寻欢,口中骂骂咧咧道:“让那群兔崽子进来吧?”
那醉醺醺的大汉推开门,朝外喊道:“兔崽子们,野狗大哥让你们进来。”
接着,几个瘦弱的身影靠着门边,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看着八仙桌上的鸡鸭鱼肉,几个小乞丐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
可是看到野狗那副凶恶的模样,一个个把脖子缩进衣服里,只是低头不语。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在这里搅扰老子的雅兴。”见野狗发话,懒汉也催促道:“麻溜点的,小心老子锤死你们这群臭要饭的。”
其中一个高个子少年试探性地抬起头,近乎谄媚道:“野狗大哥,我的一个同乡说是不愿再受你的摆布,说是要离开丰城。我们几个听说了,就赶紧来告诉你和秃鹰大哥。”
“是易云那小子吧。”野狗身后,一个身材极其魁梧,长着一只鹰钩鼻子的汉子,一手拿着羊腿,一手拿着短刃匕首,冷冷地呵斥道:“你们既然知道他想逃跑,为什么不及时制止,反而跑到我这里来邀功。我听说他好像还救过你们的命?”
那高个少年闻言,立刻趴在地上奉承道:“易云虽然救过我们的命,可是和野狗大哥,秃鹰大哥对我们的恩情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愿誓死追随两位大哥,为你们鞍前马后,像对待自己亲生父母一样。”
季安腰躬的跟个虾米似的,态度极其谦卑,只是他的心中却是另外一番打算。
他没有易云的骨气,但也不想一辈子屈居人下。
他早就看出易云想要逃走。
所以便想借着告发易云,从而得到野狗和秃鹰的信任。
“我听说那小子不止一次救过你的命,你这样对他难道良心就不会痛么?”野狗推开身旁的女人,抓起一只羊腿咬了几口,然后问道。
季安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姓易的不知好歹,整天想着出人头地什么的,真是烦死了。在我眼里,只有跟在两位大哥身后才是正道。”
野狗哈哈大笑,随手把羊腿丢在地上,“说得好。你是一条好狗,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帮我把那小子抓回来,我就让你做我的干儿子,要是做不到,我就挑了你的脚筋和手筋。”
说话间擦了擦手里的匕首。
季安趴在地上,屁股差点撅到天上,说道:“多谢干爹,你就看好了,那小子绝对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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