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妮松了一口气,然后迅速反应过来,低下头道歉。
“对不起!我刚才太鲁莽了,艾诺大人绝对不会做那种事!”
“没关系。你只要说出心里的想法就好,因为你的意见往往都是正确的。”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我很喜欢菲妮大人的率直。”
“什、什么!!”
明明不是我说的,菲妮却捂住红彤彤的脸。虽然她害羞得可爱,但刚才那话是赛巴斯说的,绝对不是我说的。
“我不记得自己有说过喜欢啊。”
“那您讨厌吗?”
“不,这……”
“既然不是,那就算您喜欢吧。太好了呢,菲妮大人。”
“是!”
看到菲妮笑靥如花,我顿时没了脾气。于是,我们决定当天不再深入讨论,只能各自回去继续思考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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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以银的身份接下了一项委托。冒险者公会通知我,有一项高阶的任务需要处理。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在一个月内执行过两次任务了。看来,帝国境内的怪物活动确实变得频繁起来。
不过,虽然出现的怪物并不弱,但对我这个ss级冒险者而言,还是不至于构成太大的威胁。出现的怪物是红色的地狱犬。是个格外强大,打倒了许多冒险者的个体,被公会指定为悬赏对象。阶级是aaa级,和我以前打倒过的牛头人之王相同。
地狱犬是一种稀有怪物,通常并不栖息在帝国境内。它是从冒险者的手中逃脱后闯入帝国的。
我一边想着“别在这么忙碌的时期闯进帝国啊”,一边迅速讨伐了那只地狱犬。
尽管一击未能将它击毙,但在我施展了三次魔法后,它就彻底倒下了。最后一击几乎让它的体消失不见,不过牙齿还留了下来,正好可以作为完成任务的证据。
正当我进行任务时,一队骑兵从远处朝我这边靠近。他们的速度相当惊人。我不禁开始疑惑,这附近的领主应该早就知道银要来讨伐地狱犬了,怎么会派骑兵过来?
“那边的人!刚才的爆炸是你干的吗?”
“是又如何?不如你先报上名来?”
我一边回答那道质问,一边收集地狱犬的牙齿。回过头时,看到骑兵队中站着的那个人,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骑在马上的,是一位美得令人屏息的少女。她拥有樱花色的长发和翡翠般的眼睛,挺拔的身姿和坚毅的眼神,宛如一柄流丽而强韧的剑。
我认得她,非常熟悉。
由于这几年完全没有交集,光听声音我并没有认出来,但一看到她的模样,我立刻就明白了。应该说,在这个帝国里,樱花色头发和翡翠色眼眸的组合,只可能来自一个家族。
“我是隶属近卫骑士团的第三骑士队队长,爱尔娜·冯·阿姆斯贝格。我接到地狱三头犬的通报才赶过来,难道是你讨伐的吗?”
阿姆斯贝格。
光是听到这个名字,周边诸国都会为之颤抖。
那是约五百年前,讨伐了震撼大陆的魔王的勇者的血统。
讨伐魔王后,当时的皇帝千方百计想将勇者留在帝国,但勇者表示自己不需要公爵、侯爵或伯爵的地位,拒绝了奖赏,打算踏上旅程。于是皇帝对勇者心生一计,以大陆唯一的爵位将勇者留在帝国。
其名为“勇爵家”。在帝国贵族中属于最高位,其当家的地位甚至高于皇子,实质上除了皇帝以外,没有人能令其屈膝。
然而,没有人对这样的待遇有怨言。因为这个家族在数百年间,持续缔造了与其破格待遇相称,不,是更胜于此的战果。
帝国的守护者。被如此评价的“阿姆斯贝格勇爵家”的继承人就是这位爱尔娜。
而且她还是从小就帮助被欺负的我,说我是软弱、胆小鬼,对我施以斯巴达教育,让我产生恐惧感的天敌。我必须说,那是霸凌。
我因为不擅应付而后退一步,虽然没能立刻出声,但想起现在自己用银面具遮着脸,便重新振作起来。
现在的我不是阿诺特,而是“银”,无需感到惧怕。
“看不出来吗?勇爵家的千金似乎视力不太好呢。”
“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