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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九一日报》六桩罪(3 / 3)

夏濛不在媒体工作,难免有眼光局限性。

翟远笑道:“很正常,无论是在本港搞破坏制造恐慌情绪,或者给美利坚市民制造一个羸弱的假想敌,都值得他们拿钱出来做外宣。”

“看来你做了几天报业老板,学到不少新东西。”夏濛蹙眉问:“既然这般严重,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干脆趁早关停。”

翟远眯了眯眼,冲夏濛笑笑:“一人50%股权,现在我也没有决策权,再等等。”

送走夏濛。

办公室里又多了两个人。

卫星与沈威。

“通常情况来讲,股东死亡时,其股份会转到股东的继承人手中,或者按照股东的遗嘱执行。”

沈威开口解释道:“如果没有继承人,按照香江的《遗产法规定,死者的遗产将会转归港府,或者由另一股东收购,其中涉及到遗产的管理、估值和最终的分配。”

翟远问:“简单来讲,即是话假如我现在挂掉,黎志鹰就能收购剩下股份,做话事人?”

沈威迟疑一下,讪笑道:“翟先生还有家人可以继承股权……”

翟远闻言了然点头。

除非自己全家富贵的情况,黎志鹰才能重新掌握禁果或九一报纸。

所以他才会很放心的将两家报业公司合并重组。

翟远抬起眼皮,继续发问:“反过来讲,如果我现在想揸住《九一日报的话语权,除非黎志鹰主动转让股份,或者他全家富贵?”

沈威抿了下嘴唇,轻轻嗯了一声。

翟远点点头。

懂了。

黎志鹰现在笃定自己不敢翻脸,无非是还没引荐所谓的大老板给自己。

糊涂!

《九一日报如果只剩我一个股东,你口中的大老板还不是主动上门?

“我打算明天去趟东洋,度个短假,顺便看看《广岛怪物的后期搞得怎么样,妈的老徐是不是磨洋工啊?”

翟远往后捋了捋头发,吐出口浊气,望向一旁的卫星:“星哥,沈律师刚才说的话你听懂了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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