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九十一,一更
玛格丽特并没有让人等太久,她啃完一块三文治,便擦了擦手,从起居室走出去,顿时就看见了堆在客厅地毯上五六只皮箱,以及旁边的两个裁缝助手。
她做了一季的衣服,大概林林总总的□口套,绸的纱的款式不一,能满足各种场景穿着。
那两位助手都是女人,一个年龄大点,一个年龄小点,在玛格丽特面前打开箱子,清点了数量,便一件件的帮她试穿,然后挂进衣帽间。衣帽间里面,隔着半边更衣室,玛格丽特选了一件浅绿绸裙等着舞会上穿,叫她们先帮忙试这件。
那个年龄大一点的女助手十分健谈,一边帮玛格丽特穿衬裙,整理着胸衣,一边告诉她店里又来了什么好看的布料。玛格丽特听了,便让她过几天带着布料上门来给她看。摄政时代,服装风格自然简约,胸衬做的也很轻巧,特别是舞裙用的胸衬,十分柔软,并不会让人感到束缚。
玛格丽特是个爱美的人,她看着穿衣镜中这条漂亮裙子,款式虽然简单,但十分飘逸,不会把她本就不太高的个头儿给压下去,嗯,跳舞的时候也会很好看左右转圈欣赏着,询问这两位助手应该配什么饰品更好看。聊起来后,那小点的女助手就提起了《粉眼》里的那枚胸针。怪不得这小助手总面露绯红,低着头不敢直视她,说两句话就总抿唇微笑,原来是粉丝啊。
玛格丽特头一次遇到正经书粉,她十分开心心地冲出去要旅店的仆人帮忙去买一本《万花筒》等拿到了书,又在扉页to签,这才交给了这小助手。小助手受宠若惊,连连诉说她对这故事的喜爱,还说她有个一起长大的朋友,她爱慕对方好多年,可作为一个姑娘,主动追求爱情会被视为轻浮。直到看了这个故事,她也不管那么多了,鼓起勇气去表白,才知道对方也一直爱慕她,现在他们已经订婚了。
《万花筒》这刊物受制于发行量不够多,仅仅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售卖,但凡小点的地方都买不到。
即便是大伦敦城内,除了行业内以文字为生的人会关注,普通民众知道的很少。
玛格丽特还是第一次在生活中遇到粉丝,听说她自己写的东西能影响别人的生活,这种感觉十分奇妙,让她惊讶激动的许久说不出话。等到她二人收拾好衣帽间,离开了饭店,玛格丽特才缓过来,收拾收拾,带上上次主编寄来的汇票去了一趟银行。
等她办完事情,并没有先回家,而是让马车夫拉着去了一趟金银店,为了舞会而准备应该有的配饰,例如项链,胸针,手链什么的。这年头,品质最好的的宝石有珠宝商们垄断性销售,可以定制。稍微不那么在乎品相图方便的,可以选择去金银店里选最好的饰品。如果有喜欢的材质,还可以去珍珠店,玛瑙店,水晶店里去挑。像索伦从前那样给她置办行头,大多都直接约个珠宝商带着最好的东西上门,他挑来挑去的让她戴,看她喜欢什么就留下来。若是她当初收了那箱东西,现在就可以去买一个庄园,然后再买一大块土地租出去,过上财富自由稳当收租的好日子了。这会儿,轮到自己给自己置办行头了,至少也要花上几十镑,虽然这不是消费,而是一种资产,但玛格丽特坐车里时还是隐隐约约有点后悔,这做人太有骨气还是不太行,怎么能因为一时的心里舒服就连钱都不要了。她释然地搓了搓脸,叫马车夫送到了伦敦最有名声的一家金银店,这儿因为价格贵,客人稀少,门口三四位侍从守着,她进了门,随意逛逛。外头开始冒小雨,屋里弥漫着一股铜臭味,还能听见楼上有人在用小锤子叮叮咣咣的打手镯。
店里的侍者听玛格丽特想看胸针,就把她带来了一处玻璃柜前,这儿的胸针各式各样,有金托的,银托的,各种造型,有用宝石拼的动物形,又有各种花叶形。
玛格丽特想,红配绿赛狗屁,她问这侍者找了几枚红或粉色主石的胸针。侍者将她要的款式找了送来,小心翼翼托起来给她看,玛格丽特就忽然想起从前,索伦不仅送她她喜欢的,还总是留一些他自己很喜欢的,把她当成一个布娃娃一样按照他喜欢的样子装饰,最严重的时候就连穿什么袜子绑什么头发组都要管一管。
他不喜欢红配绿赛狗屁。
玛格丽特在侍者的呼唤中回过神。
“啊?就这个吧。"她抿唇,指了指类似粉眼里形容的那块粉水晶胸针,拿起来对着光看一看,净度还算过关,只不过没有她以前戴过的火彩好。玛格丽特摇头,又去选了一些手链,腰链,项链什么的,大致配成一套,收了经理的名片后签好账单。
不过,据她所知,动荡年代的女性多收藏珠宝,比攒钱更安全,毕竞珠宝可以套在手上,缝在衣服里带着逃跑,十分的灵活方便。舞会前一天,玛格丽特一早就收到了爵士和副主编送来的信。爵士信里说,出版社已经打款,属于她的那笔钱,律师已经直接汇进了她的账户里,还大篇幅的问候了她,各种嘘寒问暖,以及确定了明天下午什么时候来接她。
玛格丽特想,这爵士当着她的面像个锯嘴葫芦,也只有写信能说这么多话。她翻开普森先生送来的便条,上面只有一句话,说《玛德娜夫人》已经排好了版,大约两天后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