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三书院>其他类型>开局就分遗产,我痛宰白眼狼们> 第298章 天坑,吞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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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天坑,吞灾!(2 / 2)

,而花苗这边的天坑,不算小,也只是中等。

坑洞口宽约二三十米,深度不得而知。

但天坑之中却常年有着火焰喷出,不曾间断过。

就算遇到天灾,焰火也未曾熄灭过,只是小了点,。

据传,苗家祖先在古时定下的一系列规矩中,就有数条刑罚。

其中一条就是焚。

焚也分好几种。

但涉及到焚的,都是不可饶恕的行为。

这些行为必定与离族叛宗之类的事有关。

此类人,被称之为:灾祸!

苗民以火为神,他们把火当成了守护神,认为火可以保佑平安,可以消除灾祸。

所以,但凡触犯这条规矩的。

焚!

也就意味着焚之,使灾祸不再发生。

这就是苗疆为什么每到一个重要日子,又或者寨中喜事,为什么都要把火燃烧起来。

因为他们要以此来向神祈求保佑,把灾祸远离自己。

现如今的苗家果林,那可是苗疆的重中之重。

是未来苗王造福整个黔东苗疆的第一财富发源地,苗家各支系,任何一位苗民,谁敢叛之,天坑便是他的葬身之地。

因为现如今的苗疆各种布局所需钱财,第一笔钱都是果林那边带来的。

在苗民们看来,如果没有雀东寨和黑乌寨那边的果林最先富起来,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星空果林,果心草等等这些--

所以慕阿甸的行为,花苗支系的总寨主和寨老们岂能饶他。

更何况--

自未来苗王“出世”之后,慕阿甸一家依旧不改恶习。

花苗这边早就要惩罚的了。

此番,慕阿甸只有一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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