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的发问完成了,但他的发言并没有完成。
这会再次开口道“我认为虽然这些预期收入的转移并不会加重罪行,但这些同样应该作为案件事实,应当查清。”
“而且潘乐军的供述并不能合理排除洪泉公司相应人员对其目的在于转移财产是否明知,本案应当暂时休庭,待查清案件事实后再行审理。”
话音落下,公诉人一脸的生无可恋,得了,好好的速裁弄不成了,还得等着把案件事实查清楚……
审判长同样面色愁苦,得了,这又得增加工作量了。
不过他还是开口道“好,那就暂时先休庭,相关线索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现在休庭。”
潘总站在那里一脸呆滞,不是,他刚刚都说了啊,说了洪泉公司的人应该不知道,怎么现在还要查啊。
他知道自己要坐牢,而且检察官和律师也都说过了,说今天判了之后就能去监狱了。
结果现在好端端的又得等了是吧,这种感觉特别不好。
就好比说我们小的时候闯祸了,真正提心吊胆的是等着被惩罚的那段时间。
其实到了被揍的时候也就那样了。
我们害怕的其实是未知。
潘总现在其实也是一样,他没有坐过牢,虽然律师一直在说现在监狱内很文明,但潘总就是害怕。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了,这现在又不行了,还得等。这让他有点崩溃。
法槌落下,审判长带着合议庭成员离开,公诉人黑着脸走往外走,然后被周云叫住了。
“杨检,那个实在不好意思,我这也是逼不得已了。”
啊?被喊住的检察官有点奇怪道“周律师,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逼不得已?”
顿了顿又开玩笑道“现在谁敢逼你啊。”
周云很是无奈道“当然是洪泉公司了,我不就发了个视频说大公司的法律护城河很厚嘛,我这是夸他们呢,结果他们居然那么说!”
“这可是在打我的脸呢,大家都知道我这人爱面子,所以我受不了,所以我得把问题弄清楚了。”
“您看,我真没有针对你们的意思。”
听到这些话,检察官和后面准备走的潘总都呆住了。
闹了半天居然是因为洪泉公司的那个声明啊,潘总这会心里都把洪泉公司给骂了不知道多少遍。
都知道周云这人心眼比针尖还小,为什么还要发那声明招惹他,让他说两句就说两句呗,又不会掉一根毛。
看看现在,这人为了一个声明弄出了这么麻烦的事。
如果是其他人这么说,那检察官肯定不会信,但周云说的话他莫名其妙就信了,因为周云真的能干出这种事来。
休庭了,潘总欲哭无泪地回家,法院又一次给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公安机关那边接到移交材料后脸都绿了,坑爹呢这不是,案子都要判了你现在搞这些是吧?
但没办法,材料移交过来那必须得查。
于是公安机关做了一件事,就是把潘总又给传唤了。
要他把所有情况都交代清楚,到底洪泉公司那边知不知道他的目的。
如果确实知道,而且有证据,比如潘总和对方的通话录音以及聊天记录上有记录的话,那就要跨省了。
想想都头疼,洪泉公司那是什么公司,他们这些人过去怎么弄都不好说。
但如果潘总什么都没告诉对方,对方只是可能知道,那就不用传唤,直接把口供笔录再次提交检察院就行。
可怜潘总又被喊过去问了半天,把所有的谈判过程都给说清楚,尤其是中间的各种细节。
足足问了一天,走出派出所的时候脸色苍白,嘴里一个劲地念叨着“周云,周云……”
笔录再次提交检察院,检察院再次申请开庭,案件事实查清楚了,潘乐军确实存在转移预期收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
但是洪泉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明知”的,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于是又在一个上午,周云再次来到了长花区法院参与了庭审,这次他没有再说一句话,因为目的已经达到了。
审判长当庭下了判决,看那样子好像生怕周云再搞什么幺蛾子。
眼瞅着判决下了,审判长和检察官同时松了口气,这案子做的真是头皮发麻,很简单的一个速裁案,硬生生给搞成了连续剧。
判决完了,周云站了起来,然后便向着合议庭的方向走来。
看到这一幕,审判长的心也跟着站了起来,赶忙道“周律师,你还有什么事吗?是要……是要答疑吗?”
周云顿时笑道“啊我没事,是我的当事人有事。”
孙依玲走了过来道“审判长,我申请复印咱们两次庭审的笔录,然后其中一部分笔录我想发到网上,您看可以吗?”
啊?审判长再次愣住,你要干什么?
半小时后,周云和孙依玲从法院走了出来,一切搞定。
那位审判长最开始是不同意的,因为笔录这个东西发到网上容易出事。
不过周云告诉他,只发和洪泉公司签合同的那部分笔录之后,审判长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