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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豺狼反扑(2 / 2)

交国家财经、税务部门和司法机关,相信国家会根据法律,给予温某相应的制裁。”

“第三,上林集团大股东林宥谦,近五年内,多次从公司账户挪用巨额钱财,金额高达百亿。且从未走财务采购报销程序,却统一记为捐赠开支。此乃侵犯所有上林集团持股者权益。且违反了财务法规定,冲销了公司总收益,亦是偷税漏税的行为,望国家相关部门严查。”

“第四,上林集团前任总裁温某,与我岳父,也就是上林集团前任董事长林政,离婚前,利用职务之便,以阴暗的手段,勾结宋氏一族,转移公司大量工程项目和商务资源,以超低价,贱卖优质潜力项目,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我公司将依法追究温某和宋氏集团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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