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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3 / 5)

对啊!找记者。

其实她已经掌握了很多线索,如果能够将这个故事在报纸上登载、在电视台发布,知道的人越多,越容易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袁毅将人带回市公安局进行审讯。

陈昌德承认了伪造证明,违规收养男婴的事实,也对遗弃陈安平一事供认不讳。

陈昌珍的态度由一开始的嚣张与推诿转为老实、颓废,虽然不停地为自己的行为找补,但面对刑警她没有了侥幸心理,承认自己因为嫉妒要求吴萍偷换婴儿,后因丈夫嫌弃是女婴而不愿意抚养,因此这才想甩包袱,把姜凌丢给吴萍理。

面对袁毅的询问,陈昌珍言语中犹带怨气:“我压根就没想过要养孩子,哪里会准备婴儿的衣服?交给我大嫂的时候随便拿他们家送的包被一裹,我知道大嫂会处理好。我当时那么做纯粹就是看那对夫妻不顺眼。凭什么我在乡下吃苦,他们却在城市里吃香喝辣?凭什么我婆家一个人没来,她却有丈夫、有婆婆伺候?我就是想看他们的笑话,想看他们哭!”袁毅一拍桌子,勃然大怒。

“你在乡下吃苦是谁造成的?你婆家一个人没来,是谁造成的?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你却将怨气发泄在一个婴儿身上,简直无耻!”“你的一念,却是小姜的一生,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对一个婴儿而言有多残酷?!”

“你知不知道你这是违法?你知不知道你要为此付出代价?!”一连串的发问直击灵魂,陈昌珍整个人瘫坐在椅中。代价?

果然做错了事,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丈夫只在看守所送过一回衣服,后面就让律师送来一份离婚协议。单位连招呼都没打,直接将她开除。

儿子看她的眼神充满嫌弃,仿佛她是一个童话里走出来的老巫婆。众叛亲离。

陈昌珍知道,她的幸福人生彻底完结。

而这,皆因为她偷换了一个小小婴儿。

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她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无一人知晓。谁知道那个被换的婴儿竞然长大了,还成为一名警察!千金难买早知道啊。

如果早知道这样会毁了自己的一生,陈昌珍何必多此一举?反正前夫那边根本不想要女孩,她生下一名死婴不是正如了他们的意?就让林警官、肖老师那对夫妻高高兴兴抱着姜凌回家又怎么样呢,他们过得好就过得好嘛,反正一出院就互不相见,自己为什么要嫉妒?可是,陈昌珍再懊悔也无法改变违法犯罪的事实。等待她的,只有冰冷铁窗。

至于吴萍和赵红霞,早就在看守所里哭得稀里哗啦,悔得肠子都要断了。吴萍恨自己为什么脑子一抽同意了陈昌珍的提议,一步错步步错,结果走到遗弃婴儿这一条犯罪道路上。

如果在陈昌珍弃养之后,吴萍能够主动找到那对夫妻承认错误,说不定还能够弥补一二。

结果现在……她罪责难逃!

赵红霞一想到流产的女儿、冷漠的丈夫、对她不理不睬的陈安平,连着抽了自己几耳光。

早晓得就对陈安平好一点,早早把女儿嫁给他多好。为什么一山望见一山高,非要任由女儿和那个软饭男有了孩子?如果不是警察看不过眼拉了陈安平一把,她从头到尾都不会见到姜凌。如果见不到姜凌,她做的那些事情就不会被人发现。可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袁毅见多了这些罪犯懊恼悔恨的模样,内心心毫无波澜。反正现在犯罪事实清晰,直接提请公诉等待法院判决。

他目前最要紧的事,是帮助姜凌找到她的亲生父母。可是,当袁毅带队前往三医院进行详细的调查,询问1973年11月妇产科产妇信息时,等到的消息却是没有。

时隔21年,档案信息不全,很多医护人员已经离职,根本查不到当年被掉换婴儿的那对夫妻。

警方内部通告已经发出,一时半会没有收到反馈消息。只能求助于媒体了。

应松茂虽然话少,但他技术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人缘还不错。当他找到公安局宣传科小陈时,小陈毫不犹豫就应承下来。宣传科和报社那边记者关系很好,很快一则寻亲启事便登载在面向全省的《都市快报》、《生活日报》的中缝广告栏。“1973年11月10日晚,在晏市三医院,林姓警察与肖姓老师的孩子出生后被护士恶意以死婴调换。他们以为孩子夭折,其实孩子还活着,被送至福利院,身上裹着黄色打底绣红色凌霄花的小包被。亲生父母看到请速联系晏市公安局拐大队,电话XXXXXX。”

为了尽快的找到姜凌的父母,晏市公安局动用了所有的资源。除了在警方内部发布通告、报纸上登载寻亲启事之外,宣传科还联系了当地的电视台和电台,发布警情通报。考虑到姜凌的亲生父母可能已经离开晏市,宣传科还与省厅联系,在省城的电视台、电台也发布了相关新闻报道。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没想到竟然有护士恶意以死婴调换活婴,并将活婴恶意遗弃,送至福利院抚养。

这条新闻太过揪心,一经报道,立刻引起了全省人民的关注。“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呢?太无耻了!换了孩子却不好好养,恶意丢弃在福利院,让那个孩子孤孤单单长大,太不像话了!”“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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