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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川目光一顿,一字一句念了出来。“宋绵雪,我喜欢你。”

一共七个字就有三个错别字。

待看清是什么,宋绵雪连忙想要抢回相册,红着脸。“你看错了!”

谢岐川的身子比她高出一截,因此轻轻松松就躲开了她的手,将手里的相册举高。

宋绵雪眼看够不着,只能妥协道:“我不抢了,只要你别念。”谢岐川这才挑挑眉,将手放下来。

照片上是张单人照,宋绵雪穿着小学生校服,坐在座位上,一副乖乖好学生的模样,看样子是当时学校老师拍的。

吸引人注意的是照片上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黑色的水彩笔写的,因为时间久,有的已经褪色模糊。

“这是谁写的?”

宋绵雪回忆了下,“是我那会的同桌写的。”谢岐川眯了眯眼,“男的女的?”

“男的。"宋绵雪不忘补充,“那会她经常让我用他的进口文具,还给我带盼盼小面包。”

谢岐川不冷不热道,“这就把你收买了?”宋绵雪说:“当然没有,他是个小气鬼,告白失败了就要我把他的东西吐出来。

当时她心安理得的用着他的文具,吃着他偷偷从家里带来的面包。直到有天,他扭扭捏捏地说喜欢自己。

宋绵雪拒绝了,说自己不喜欢鼻涕虫。

鼻涕虫恼羞成怒,大喊着要她把面包都吐出来。可是吃下去的又怎么能吐出来,除非是拉出来。宋绵雪就这样认真的回答她,鼻涕虫大叫一声,哭着去找老师了。回家后她把这事说给宋淑禾听,她不以为意,说送到人手里哪有再收回来的道理。

说完后她又要自己记住,以后要成为收东西的,而不是送东西的人。即使想要送东西,也要抱着再也拿不回来的准备。真心也是一样的。

凡是交给别人的,就是别人的了。

只能任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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