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是听到毛豆那小子口无遮拦的话,就以为自己每次到公社还真是私会那根本不存在的老情人吧?
荒谬,简直太荒谬了!
“林知青,说话要讲证据,不要听风就是雨。你要是败坏我的名声,我不会善罢甘休,一定去公社告你。”
林晓芳翻了个白眼,告?他有这个胆量?不怕公安查出他搞破鞋?
哼,吓唬谁呢!
“大队长,别以为这样说就能吓唬到我,我可不是吓大的,您要有胆量告我就去吧,反正我说的事实。”
“事实?这么说林知青是有证据了?”
证据?哪来的证据?
但她有证人。
“我虽然没有证据,但有证人,孙毛豆可以做证。”
果然,就是这个臭小子的破嘴惹的祸。
“行,那就把毛豆叫过来当面对质。”
“那倒也不必。”林晓芳道。
当面对峙肯定没用,孙毛豆绝对不会站在她这边。
何况她的目的并不是要将这件事情闹开,只是想拿到售货员这个名额,也不宜将事情闹开。
事情闹开,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对方讨不到好,自己肯定也得不到工作。
不到万不得已,就没有闹开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