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干锅虾
谨哥儿那机灵的模样,逗得边上几桌的食客笑出了声,举着酒杯笑着调侃,“小郎君,枇杷廉州遍地都是,酸不拉几的,掉地上都没人捡起,还能做汤羹?”“是啊,前两年我瞧着那果子长得好,手痒摘了一颗,都把我牙酸倒了。”你一言我一语的,都在说枇杷酸涩,倒是没人质疑那枇杷羹的味道,甚至还有几人同崔宏一般跃跃欲试。
加之这谨哥儿这些时日被林书晚养得极好,胖乎乎的脸蛋上挂着焦急的神色,更是让那些同谨哥儿相熟的食客起了逗弄的心思。三言两语之下,倒是把谨哥儿逗急了眼,三尺六的娃娃脸颊涨得通红,叉腰指着一旁的江昱枫嚷道:“我阿姐做得枇杷汤酸甜可口,不信你们问那郎君,而且我家的枇杷一点也不酸!”
顺着谨哥儿的动作,那些食客望向门口的待餐区,只见江昱枫捧着瓷碗,就方才一会,满满的一碗枇杷汤下去了一半,甚至连他们方才十分嫌弃的果肉都吃了不少。
倒是对谨哥儿方才说的,信了几分,但瞧着他跳脚的样子实在可爱,前头开胭脂铺的刘娘子,吃着干锅排骨,笑道:“小郎君可别胡说,我家中也长了棵枇杷树,那味道实在说不上好。”
怎料话音一落,便听跟前的谨哥儿掷地有声,“我阿姐不管做什么都好吃!她的厨艺可以化什么来着?”
一时间,谨哥儿站在原地抓耳挠腮,死活想不出那句话怎么说。“化腐朽为神奇。”
直到身侧传来一道清润的嗓音,原本还皱着脸的谨哥儿,笑着应道:“对!就是化腐朽为神奇!”
这话倒是说得没错,以往廉州的百姓,只要不是日子特别差的,从不会买鱼虾吃,毕竞那些吃食,在廉州人眼中,腥味太重,处理起来费时费力,又肉少刺多。
直到林书晚开始卖鱼,他们才晓得自己究竞错过了何种美味,一时原本还喧闹的林记食肆,这会倒是没人说话了。
江昱枫瞧着谨哥儿气势汹汹的模样,笑着捏了捏他头顶的发髻,缓缓站起身子,“诸位有所不知枇杷种类不同,味道也会有所不同,廉州的枇杷大多的名唤香玉品种,个小酸涩,可林娘子用作枇杷羹的是白玉枇杷,个大清甜,水分充足。与梨同炖一锅,滋味清润绵软,还能清肺降火止咳化痰。”说罢,他将手中的空碗递给谨哥儿,“劳烦小郎君再给我两……话还未说完,背后伸出一只抓着雕花银制水壶的手,“劳烦小郎君给我打满一壶!”
闻言,江昱枫闭了闭眼,深吸了口气,瞪了笑嘻嘻的惊鸿一眼,认命地从他腰间扯下荷包,正打算付钱时,斜刺里又伸出一只手,掌心上摆着一块成色极好的银子。
江昱枫顺着手往上看,对上崔宏略显谄媚的笑意,“郎君,我来付钱就好。”
谨哥儿自是不管他们之间的推脱,自打方才崔宏取出一块碎银,他的视线便黏在那碎银块上,语气也多了几分热切,“您需要点什么?我家除了干锅排骨,还有干锅虾,干锅鸡,还有青花椒鱼,那都是用了最新鲜的食材,桥东苏姐子送来时,鱼虾还在跳哩。”
那爱财的模样跟林书晚如出一辙,落在正帮着点菜的姜婉的眼中,抿着唇无奈笑了。
林书晚全然不知外头发生了什么,这会她正忙得脚不沾地。因白日里她请了人走街串巷宣传打广告,林书晚早预料到今日的暮时生意会十分火爆,故而早早请了周婶娘还有姜婉去巷子里同交好的街坊邻居借了不少桌椅板凳过来,这才堪堪坐下。
门口帮着叫号的闲汉正是白日里帮着宣传的人,林书晚瞧着两人还算实诚,便又一人多给了六十文,让他们晚间也留下来帮忙。果真与她预料的不错,经过这一日的宣传,日头才刚刚落山,便有食客陆陆续续上门了。
于是从暮时开始,她就忙到现在,一刻也没停过,甚至中间还有一个时辰排骨跟虾都卖空了,只好先用干锅鸡顶上。同时让青芜跑了趟集市,让苏娘子再送一批河虾过来,陈屠户午后不开门,她只好勉为其难寻了朱屠户,意外的是,朱屠户竟然亲自背着竹篓,将排骨送上门来。似乎有话要同她说,可瞧着她忙得脚不沾地的模样,实在不好讨人嫌,只好将竹篓放下,先走了。
过了一会,林书晚的排骨又出了一锅,她端着陶瓮送到桌上,就瞧见谨哥儿手中捧着只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水壶,高兴地从门口跑来,绕过柜台,献宝似的把那小块银子塞入她腰间。
小尾巴一样跟在林书晚身后,一路跟进灶房,小嘴絮絮叨叨,“阿姐,外头来了位大方的郎君,给了我一块碎银就为了买枇杷羹!”林书晚脚下步子一顿,朝外头瞧了眼,只瞧见姜婉同周婶娘端着陶炉穿行在人群之中,倒是没瞧见谨哥儿说的那位大方的郎君,估摸着是坐在门外的待餐区了。
腿边的谨哥儿还在絮絮不止,说着方才外头刘娘子说枇杷酸,那位帮自己拿回银钱的郎君又帮了自己一回,同刘娘子解释了她家枇杷酸涩的原因,而且那位郎君生得十分好看,个儿还高。
谨哥儿乌黑圆亮的眸子里满是崇拜。
那模样倒是十分少见,林书晚对外头那位郎君有了几分好奇,奈何她眼下实在没空,不然说什么也要出去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