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呵斥那个农民工:“等会儿别把这玩意儿端上桌,别说孙社长,我看到这东西也受不了,还有其他蔬菜吗?”
农民工:“还有点莴笋脑壳。”
孙朝阳点头:“可以,凉拌一个。”
童年的记忆实在太惨痛,他对很多菜都有心理阴影。除了佛手瓜,还有老玉米,对的,曾经有一段时间,家里吃过老玉米蒸的饭。那东西口感糟糕,刺嗓子。对了,孙朝阳最痛恨的食物是红薯,仁德县是四川红薯的主产地,小时候天天吃,吃得眼睛都绿了。后来日子好过了,他一辈子都不再碰这玩意儿的。
对了,前世他去插队的地方不错,是稻米主产地,白米饭吃得那叫一个爽,感觉插队的日子,比在老家快活。
当时大伙儿十几岁,来自五湖四海,年轻人说话口无遮拦。其中一个成都省来的娃娃经常拿仁德县人吃红薯开孙朝阳的玩笑,说:“啊,美丽富饶的仁德城,挂满了红苕藤。”
孙朝阳哪里听得这个,把那成都小子揍了一顿。
哈哈,现在想起来,没必要,大家一口锅里吃饭,也是缘分。
俱往矣。
说话间,那农民工就拿了菜刀开始切肉。
孙朝阳一看,惊住:“老哥好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