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奇怪。
不管是原主学过的知识,还是美工刀相关的信息框,都提过诡异物品主要来自诡异死后残留的源质核心。
能被杀死的诡异当然是低级居多,诡异物品等级也就高不起来。
真正不合理的,是这些东西居然出现在了一家书咖。
“采购时间……3192年2月?”
那不就是原主买下书咖的半年前?
叶筠皱眉。
自穿越后,他就知道民间有一些“自助融合”之类的灰色业务。
读书期间找不到合适诡异物品的普通人、常年游走在荒芜区急需增强实力的拾荒人、乃至一部分已经觉醒的自由猎人,都很欢迎这样的业务。
前老板不像有胆子搞这种业务的人。
偏偏他就是干了,书咖也没有被查抄的痕迹,那这是怎么在几个月内迅速倒闭的?
“除非,他遇到了意外。”叶筠放下清单。
刚才假装写日记的时候,他就发现电脑上的时间是3192年5月18日。
这恐怕就是书咖遭遇意外,前老板畸变的日子。
短短三个月时间……
叶筠立刻转过身,快速把办公室所有柜子架子都查看了一遍。
没有诡异物品,一件都没有。
就连藏在杂物柜角落的一个密码保险箱,也是柜门敞开、空无一物的状态。
手机又一次振动起来。
叶筠按掉第二个闹铃,喃喃道:“他被抢了。”
甚至很可能还受到了致命伤害,所以才会畸变。
考虑到前老板没有任何背景,这个结果也并不意外。
那么抢劫他的……
“喀啦——”
抽屉滑动的细微声音从他身后响起,强烈的注视感随之出现。
叶筠动作顿了顿,缓缓转过身。
办公桌中间的抽屉自己打开了,浅淡的蓝色荧光从里逸散出来。
一份转让合同躺在里面,在它下方,除了一本底色犹如星空般浓郁的64开日记本,还有一本原本应该出现在吧台的《顾客意见簿》。
叶筠迎着注视感走了过去,转让合同上,浅蓝色的荧光正如呼吸般闪烁着。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叶筠
……
1.甲方将位于乌梅路31号的垂光书咖转让给乙方,乙方需一次性缴纳转让费100元……
……
5.交易条件执行期间,允许乙方行使店主职权。但乙方踏入此地,也应遵守甲方设立的条款。
6.乙方达成双方认可的交易条件后,甲方需于24小时内,配合乙方完成店铺过户工作。
7.交易条件提示词:运动腕表。
3196年6月6日】
原来是这样。
这是原主和前任老板签订的合同吧。
他能取代人形幻影,就是因为这份合同,同时,原主和他能获取权限,也是依靠这份合同。
很了不起的想法,也确实行之有效。
叶筠静静注视转让合同片刻,回头向办公室外的方向看了一眼。
其实他看不到那五个人的身影,但还是忍不住去看这一眼。
因为那五个人就戴着运动腕表。
考虑到那份诡异物品清单的内容……
四年前,他们来过这家书咖吗?
可是看他们的表现,又对这家书咖并不熟悉。
这中间缺了什么环节吗?
叶筠闭了闭眼,压下心头的情绪。
他将转让合同拿起来折好,小心地夹在原主的记录本中间。
前任老板的日记本自动翻开一页。
【3196年6月21日天气:这里好像只有晴天
距离那件事似乎已经过去很久,书咖也变成了“封闭区”。我对时间已经没有任何概念,过去的记忆也不剩多少。
但他告诉我,至少要把能够记住的写成日记,这样才会方便后来者。
我不是很理解。
他却说,因为正经人不写日记,想要向■■■复仇,就要好好在这个特殊的本子上记录自己的过去。
我已经不懂这些了。但他是唯一一个没有因为我的懦弱、无知和轻信就鄙夷我的人,我会听他的。】
又要填空吗?
叶筠沉吟。
“因为正经人不写日记”,这个“他”一看就知道是原主。
所以,前任老板这不还是在轻信吗?
只不过之前在轻信咖啡师,现在在轻信原主。
而且他不但学会了写日记,还把打码的坏习惯一并学了过来。
不过复仇目标不难猜。
这么胆大包天敢在市内动手的,除了密教徒,估计就是拾荒人了。
看转让合同的提示,只怕二者都有——
那就是伪装成拾荒人的密教徒。
一瞬间,叶筠的视野陡然覆上浓郁的色彩,办公室里的一切都变成了油画一般的质感。
日记上荧光色的方框一点点淡去,“拾荒人”三个字显露出来。
拉开的抽屉自动关上,半透明的《诡异名录》再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