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三书院>其他类型>明末华商之南海边地公司> 第382章 议会vs八王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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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议会vs八王议政(2 / 2)

的总督,不是他们的王!”

“大汗,臣仔细琢磨过南海边地公司的治理模式。”

“他们的董事会才是真正掌握权柄的群体,总裁不过是代表董事会施政而已。”

“改称永明镇以后,他们又在董事会的基础上组建了议会,总裁则成了总督。”

“但本质并没有改变,议会仍然掌握权柄,总督不过代表议会施政而已……”

“嗯——听你这么一说,这永明镇的议会倒是有点像我大金的‘八王议政’呀?”

努尔哈赤突然若有所悟地道。

为了加强和巩固以他为首的后金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努尔哈赤在1615年设立了以议政五大臣和八旗旗主为领导集体的“议政会议”,后又改为“议政王大臣会议”。

在此基础之上,1622年,努尔哈赤发布了八旗旗主共同主政的《汗谕》,历史上又称之为“八王议政”。

继承和更换汗位、审案定罪、议定国事、处理财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八王共同议定。

国主每月初一、二十要御座上受朝。

新年要去堂子叩头,在神只前迎头,并规定了如何维护团结、消除怨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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