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非常熟悉,不一定是三个人都熟悉,但是如果其中有一个人熟悉的话,他的同伙应该也不至于在当地瞎跑转向,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能够在短时间内逃离现场的原因!”
“对,这一条我很赞成!刘伟你有什么想法?”
“吴老师,我觉得按照小陈的思路,第二个特征有可能是,这三个人可能是毛纺机械厂的职工,可能他们就是被派驻到这个地方,安装设备生活过一段时间,因此掌握了这几家企业发工资的规律,第一起案件,他们得手了,不过当时出纳取的并不是工资,而是单位的福利,所以现场只抢了两千块钱,后面几家单位因为厂里工作安排的原因,所以在预定发工资的日子,储蓄所那边都没有足够的钱!”
“所以三起案件他们其实都没有完全的得手,本来第一起案子做完之后,他们就可以收手了,但是第二起案子他们不得不做,做完之后依旧不顺利,而且手上的枪支弹药也消耗的差不多了,于是他们就在春城那边就地补充,然后冒险又做了第三起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