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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我不喜欢男人(1 / 2)

这位胡子宁端是够胆大的了,在课间直说“不喜欢女人”,语出惊人,声音还不小,在场的众学子都听得清清楚楚。

陈有鸟眨了眨眼睛,心想胡子宁出身京城名门,所以口味与众不同?

这是很有可能的事,在权贵圈子,往往不走寻常路,玩的东西非常狂野

只是那几个男学子听到这个消息,居然露出窃喜的神态,这又是何故?

莫非认为女学子没有机会,轮到他们有机会套近乎了?

看来对于这个时空人们观念的开放程度,估计有所不足……

陈有鸟摸了摸下巴,打定主意,以后要离胡子宁远一点。

然而现实总是那么事与愿违,有香风袭来,抬头一看,正见着一张俊美得娇娆的面容。

“这香气,抹在女人身上都嫌浓了些……”

陈有鸟暗地腹诽一句。

听得胡子宁开口说道:“我知道,你叫陈有鸟,诗词写得甚好。”

陈有鸟硬着头皮,没想到对方竟然找上门来,随口回了句:“涂鸦之作,过誉了。”

“呵呵,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言辞浅白,意境别致,如果这些都是涂鸦之作,那所谓诗词大家写的,简直不堪入目。”

胡子宁语调中蕴含着满满的赞赏之意。

陈有鸟听着,大叫“不妙”,这厮出身名门望族,似乎很喜欢风花雪月,要是他籍此来靠近自己,那自家清白就要毁了。

胡子宁目光炯炯,他一双眼睛长得好看,有点像桃花眼,多看会,就水汪汪般,有一种难言的媚意流露:“有鸟学长,我有个不情之请……”

陈有鸟霍然站起,正色道:“既然是不情之请,还是不要请了吧。”

胡子宁抿嘴一笑:“瞧你这话说得,我是想请你写一首诗。”

陈有鸟连忙摆手道:“不会,不会,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专门去写,反而写不来。”

胡子宁笑道:“光这两句,已经很有哲理了。我也不急,反正你什么时候写成,就什么时候给我。”

陈有鸟叹口气,一字字道:“胡同学,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不喜欢男人!”

“哗!”

满堂又是一阵哗然。

先前胡子宁一句“我不喜欢女人”,称得上惊世骇俗;论起来,陈有鸟这句“我不喜欢男人”倒显得相当正常。

不正常的,是他当着胡子宁的面说。

众人一听,就听出了其中三昧,觉得这陈有鸟真是不懂说话,这不得罪人吗?得罪的还是一位来自京城的权贵少年。

这种事,本就属于忌讳。人家胡子宁可以当众说,但你不该如此打脸。

不过众人转念一想,这个陈有鸟在堂上不得人缘,不会讨好人,缺了教养,因此说出什么话都不奇怪。

正好,其得罪了胡子宁,有他好看的了。

谁知那胡子宁竟没有丝毫恼意,睁大了眼睛:“你喜不喜欢男人,关我什么事?还有,你喜不喜欢男人,跟写诗有什么关系?”

陈有鸟感觉头疼,大概这一位真得只是来求诗的,并未想其他。然而自己已经这么不留情面地挑破了,他不该生气,然后拂袖而去的吗?

那样的话最好,省得麻烦。

陈有鸟怕麻烦,尤其这种瓜田李下的断袖之嫌。但是胡子宁都这么说了,也不咄咄逼人,态度颇好,陈有鸟若是破口大骂,那就一点情商都没,于是含糊应道:“那我看看能不能写吧。”

“那我等你好消息哦。”

胡子宁微微笑道,转身离去。

陈有鸟如释重负,他还真不适应与对方打交道。等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对方径直找上来,真是慕名而至?

由于孟北流的推荐,以及宣扬,在海岱郡的诗坛上,陈有鸟算是崭露头角,小有名气。可要说多么的声名显赫,那就夸大其词了。

文章诗词,向来属于主观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写得好,确实表明有才华,然而才华与名望并非属于必然关系。

名望要养,要推,要引,诸如种种,才能慢慢成气势。

要知道,这可是一个讯息蔽塞的古世界。

如果不是孟北流为一方名人,不是他卖力推荐的话,外面的人,谁知道陈有鸟是干什么的?就算机缘巧合,读了那些诗作,也认为是佳作,却也不会四处宣传。

文坛上,文人相轻,才是常态。

在海岱郡,陈有鸟并非名人,那么胡子宁既然从京城千里迢迢而来,一来上课,就要请陈有鸟写诗,未免刻意了。

当然,也不排除胡子宁真得因为偶然的机会读到那些诗作,从而引发了兴趣。

“希望是自己想多。”

陈有鸟摇摇头,继续看书。

一会之后,到了时间,孟北流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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