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成衣店,各自买了一套新衣服,又去了今古斋,挑了首饰,然后还跑去戏园子听了一出《包公赔情》,看着周围的人听戏听得眼泪汪汪的,秦晚词严重怀疑自己没有艺术细胞了。
莫予书一笑:“其实我也要听睡着了,不过咱们再不走,估计他们都以为我是包公在世了……”
“夫君,虽然我喜欢你,也觉得你厉害,可是包公可不是人人能碰瓷儿的,那是千古偶像知道不?”
莫予书无奈的指了下自己的脸:“娘子,那你看看,我这个脸色,能不能登月碰一碰?”
“哦……”
脸是秦晚词的杰作,有多黑?
反正晚上举个灯笼出去,路过的都得吓死,以为是闹鬼,灯笼竟然可以自己飘着走。
“嘿嘿。”秦晚词甜笑:“我夫君天生丽质,能将这妆容完美撑住,没准儿还能在南宁流行,让世家子弟争相效仿。”
无奈的莫予书,拉着自己的皮娘子就出了戏园子。
两口子,一个皮,另一个就皮不起来了。
可是骨子里的基因又蠢蠢欲动,他也想皮,好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