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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秦观!(3 / 3)

现代著名学者朱东润则说:“予于少游之书,尤喜读进策三十篇,观其所得,导源东波,所见益卓。其论选举与役法者,皆深造而有得,不为世俗之言。”

不过陈宓看重的不是秦观这方面的才能,他看重的是秦观在律法上的造诣。

虽然秦观没有他一般跨越千年的积累,但论对大宋律法的熟知,在陈宓这库房里苦修之前,秦观对于律法的了解远胜于他,即便是到了现在,秦观对有些敕令的熟知还是远胜于陈宓。

这是个非常好的补充。

所以秦观既然愿意留下,对于陈宓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秦观敏锐的察觉到,陈宓这修订的宋刑统,却是提升大宋律法效率的一件大事。

大宋修法颇为勤奋,年年都有敕令补丁,对律法修修补补,但却过于分散,而且精神无法一以贯之,导致诸多法曹无法真正理解,在断案的时候时时有冤案错案。

若是按照陈宓修订的宋刑统,不仅能够减少冤案错案,还能够大大地提高效率。

因为陈宓对其中模糊不清的地方进行阐述,减少了其中可以糊弄的可能性,也对其中的折中处理方式做了规定。

按照这方法,即便是对律法不太熟悉人,也可以根据陈宓给出的方法进行推论,推论出接近庭审的结果……这可太惊人了!

“静安,我认为,这修订本不该只是局限于江陵府,而应该推荐到修敕局,经过论证之后,由朝廷颁布发行天下,则天下黎民百姓有福矣!”

秦观所说之修敕局,乃是宋朝专门负责修订、彙编法律的机关,全名叫做“详定编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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