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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风雨客栈(1 / 3)

得了四口棺材的宝物,村里穿金戴银,养猫不是难事。从那时起,家家户户养个三五只,猫儿平日聚在一起,拉帮结伙。

见人也不怕,反而露着凶相,月圆之夜去五包坡像人一样对着血棺叩拜。

说来奇怪。

自从把血棺挖出来,村里头的人就变了。

靠着古墓盗出的冥器,家家丰衣足食。莫说白面馍馍、高粱玉米酒。便是手抓羊肉、油炸丸子、烧耗牛,也不稀罕。

伙食这么好了,按理说是神仙日子。

尤其那大灾之年,外头饿殍遍野,唯独村里顿顿酒肉,吃的红光满面,皮肤冒油。

可再好的饭菜,家家户户吃在嘴里,却仍不是个滋味。

再肥再嫩的肉搁嘴里,也味同嚼蜡,对那些香喷喷的饭菜,所有人失去兴趣,倒是对那些生的、臭的肉,开始食指大动。

张家媳妇把一块肉落在灶台缝隙。

等想起来,那肉爬满了白蛆,已发毛不能食用。

偏偏就是这东西,一家人为了吃一口打起来,好几人都分不开。

厨房再也闻不见饭菜香味。

倒是一坨坨死肉被搁在潮湿地方,任由大头绿苍蝇在上面飞。等啥时候肉上结了一层白蛆,像蜂巢一样密密麻麻的孔,才一层层刮下来,炒着吃。

再说村里的猫,也越来越怪。

西北寒苦之地,老鼠不甚猖獗。

养狗是为了打猎,养猫纯粹是消遣了。村里丰衣足食,便按棺中老尸的吩咐,养了大猫。

那猫也怪。

不怕人,不惧水,也不畏黑。

在村中招摇过市,呼朋唤友便有几百,浩浩荡荡,连人也要避让。

若有不从,或小孩用石头砸猫。群猫便一群群炸毛,嘴里怨毒咆哮,具都伸长了爪子,撩开牙齿,对着人撕咬。

非把对方咬得皮开肉绽不可。

那猫也肥。

一个个肥头大耳,肚皮溜圆,毛上一层比猪油还亮堂的白光,落水里能浸二两膏油。

猫也不在窝里睡。

每到晚上,便趴在人肚脐口。

一定要人脱光了衣服,头对着人肚脐盘身睡觉。

这时候人若不愿意,或者挪动地方,猫也会大喊大叫,将人咬出血来。

久而久之,村中老幼人人成了猫奴。

以往憨态可掬的猫儿,也成了恶猫,个个飞扬跋扈,暴戾乖张。

人倒是愈发消瘦下去,虽有满屋金银珠宝,走路都要扶墙慢行。

日记本的主人,便是这个时候,从城里回家,响应号召支边。找村里开介绍信,方才知道此事,可为时已晚。

眼见村里一个个吃腐肉,饮白蛆,又和恶猫同居,日记本的主人感觉此事非同凡响。

那个年代,谁敢说鬼怪?

便推测,棺材中藏了敌人特务,想用这种办法荼毒劳动人民。

大学生趁着夜色,想去五包坡烧了血棺。

不等靠近,便撞见月圆之夜,百猫朝拜,月光正正照在血棺,当中伸出一条满是长毛的手来!

接着被村民发现,将他捆绑,逼他吃腐肉,养恶猫。

过了几日,大学生磨破麻绳,伪造了介绍信逃出村子,发誓一辈子不再回那恶魔地方。

出来没多久,遇见大雨塌方,被碎石埋了,直到几十年后才被我们发现。

看了日记本的文字,我感觉此事非同凡响。

便和胡子商议:“瞧上面的说法,这个村子,应该便是我们要找的猫村。猫村与水村相距不远,村里藏了大墓,村民很可能是守墓人后代。”

胡子道:“如此说来,咱们还真来对地方。”

白川担心:“几十年过去,不知那口血棺还在不在,便是千年僵尸,没听说能口吐人言的。”

我猜测,那应该不是僵尸,而是传说中的阴魈。

这东西得到了地方,我看了附近的风水陈设才能判断。

所谓阴魈,并非尸体,也不是鬼魅,倒更贴近于一种猿猴,浑身长毛,心狠手辣,歹毒无比。

也有种说法。

山里头的阴魈,是前朝入山长生问道的方士。

因在山中服了水银云母,几十年来身体长毛,已和大猩猩没啥两样。

陈默在前带路。

山道崎岖,又是黑夜暴雨,看不清周围环境。

萧云抱怨了几次,陈默说,这山道难走,走了一半总不至于退回去吧?鼓励大家继续,到了水村可洗个热水澡。

胡子看了陈默一眼,对我说:“这越走越荒,看着不像有村落啊。”

青纹背了那具尸体,道:“几个大学生,能有啥城府,胡爷,你还怕阴沟翻船不成?”

“嘿,胡爷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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