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站在堂中,冲马文会揖了揖道:“县尊大人,小子沈坚,为沈家讼师。”
“嗯。”马文会点头,旋即看向身旁一官吏:“宣读诉状。”
那官吏打开状纸,大声宣读:“案由:为状告无耻之徒高金宝,剽窃鸣人堂货品及行滥毁辱鸣人堂声誉。”
“今月十五,小女于家中闭门绣花,为习女红也,忽闻户外货郎吆喝,‘卖包嘞,卖包嘞,好看的书包、手提包,跟鸣人堂一样的款嘞,只要六十文嘞’,小女忙启门观之,见货郎左一筐包,右一筐包,那包竟真似吾家鸣人堂之包。”
沈坚、沈进和沈策听到此处,不约而同抬手摸了摸鼻子,以掩饰扬起的唇角。
就连看过诉状的马文会也低了低头,憋着笑意。
这沈小姑娘写得什么乱七八糟的诉状。
宣读的官吏也忍俊不禁,他深呼一口气才接着念:“其形似也,其状似也,唯料不似也。小女观此情形气愤不已,礼记云,毋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