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人参的参须,就收了她们五百文。
她当时听了一耳朵,那药童抓药的时候抱怨,最近人参收得越来越少了,特别是上了年头的,以前百来两就可以收到百年老参,现在翻了一倍,二百两都收不到。
更何况她知道的那株老参还是三百年的,这什么概念?
到时候她能顿顿吃大肉包子,吃一个扔一个,吃两个扔一双。
一想到精细白面做的大肉包子,连续两个月都吃糠咽菜的柳春衣不由自主的分泌口水,恨不得现在就去将东西挖回来。
可惜想象很美好,现实却是很残酷。
顾家村在此地繁衍生息几百年,已经和自然保持了微妙的平衡。
白天不时有村民去后山砍柴和采野菜,夜晚则是野兽出来活动的时候。
窗外暖黄色的夕阳述说着夜色的靠近,要是她不想踩空掉下山崖、因为看不清结果撞蛇口上、遇到夜晚出来捕食的野兽,最好还是等明早再出发。
强行平复下心情,柳春衣喝完水便躺回床上,想要早早睡去。
今晚休息好了,明天才有力气去山里。
……
才入春的山里天气还在慢慢转暖,清晨草叶上的露珠带着丝丝冷冽。
昨晚才下了一场春雨,路上有些泥泞。山脚蜿蜒狭窄的小路上,出现一个背着破烂竹筐的人影,正是柳春衣。
三天前,当她清早顶着一个黑眼圈跟王梅菊说自己要去山上的时候,直接被王梅菊又给送回了房间休息。
这三天来,她时刻缠着王梅菊,巴巴的跟在她身后,证明自己身体已经好全,可以出门了。
就在昨天晚上,王梅菊才终于松口,同意她到后山山坡上采些野菜。
至于柳春衣的真正目的地,她根本不敢跟王梅菊说。
要是说了,别说身体好全,她就是当场表演一个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来证明自己,王梅菊也不会放她出来的。
“咦,春衣你终于出门了。”
不远处一道声音响起,柳春衣望去,只见路旁不远的山坡上,正有四五个人影距聚集在一起采野菜。
几人身着粗布麻衣,都磨损得有些破旧,唯有领头的女子一身七成新的细棉布衣裳,浑身上下皮肤没有一点被太阳晒过的痕迹,就是生在村里,也能看出是家里娇惯出来的。
柳春衣打量的目光一顿,本来因为人参高兴的嘴角慢慢下压,最后不开心的嘟了起来。
为首的那人她认出来了,原女主:沈云。
她不喜欢。
原书里,女主的人设可不是什么白莲花,而是一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盛世黑莲花,原主的悲惨遭遇或多或少都能跟她扯上关系,跟无辜二字毫无关系。
而且书中男主官至三品大员,一路上会卷入各种漩涡,女主自然是牵连一起。
柳春衣自知没有女主那聪明的脑子,只想安安生生的活下去,当然是要远离男女主的。
只是没想到运气这么差,一出门就碰到她了。
沈云柔柔一笑,将落下的碎发挽到耳后:“看到你病好了,真为你开心。”
旁边一个皮肤黑黄的女子不屑的撇撇嘴,语气刻薄:“还不是因为你家借了她钱买药,不然这条命怕是早没了,现在看到你了居然连个招呼都不打,真是像她娘说都那样,是个没良心的。”
“就是,以为嫁个读书人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不会吧?柳春衣你真没这自知之明啊?”
旁边的几人也纷纷开口嘲讽,柳春衣身体里残留的记忆争先恐后的涌出,过往的一幕幕在眼前闪过,那是满心的不甘与怨恨。
书中,顾家村是一个宗族村落,只有寥寥几家是外来落户。
柳家和沈家刚好都是外来户,可两家的情况却是两个极端。
沈家老夫妻两人只有一个儿子,自家儿媳又争气,一进门就连生两个大胖孙子,后来又生下沈云儿女双全。
柳家夫妻两人却有三个儿子,都说爹爱长子,娘宠幺儿,柳春衣父亲则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
沈云母亲一进门连抱两个儿子,在家腰板挺得直直的,又是盼了数年才盼到沈云这个女儿,打从生下来就将人放在手心娇惯着。
柳春衣母亲生下柳春衣后就多年无所出,日日被骂不下蛋的母鸡,家中什么脏活累活都扔给她做。平日受了什么气都不敢反击回去,只会全撒在柳春衣身上。
沈云从小被全家宠着长大,同龄的女孩大多浑身破旧,讲究点的人家只能说是衣裳新了几分。
却没有一人同她一般,未嫁时头上绑的是崭新的红绳,出嫁后也是盘桃木簪子。
在村里长大却从未下过田地,连摘野菜的活计对她来说都是打发时间的消遣方式。
柳春衣呢?
她娘认为自己在家里低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