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委婉的伤害了我在皮相方面的自尊心之外。
“不,没什么。”我做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甚至还笑了一下。“他看上去很友善。”
“大部分时候,是的。”提姆点头,有点主动给我介绍的意味:“我们很久没见面了。他住在布鲁德海文,只有休假的时候才回家。”
“啊,真可惜。”我点点头,捏起一根薯条,对着番茄酱戳下去。“警察听上去很辛苦。”
布鲁德海文的治安比起哥谭好上很多,但也算不上是什么百分百安全和谐的地方。听说座城市也有自己专属的义警,我知道的不太多,只是在听同学们闲聊时提起过。对方似乎不是只驻扎在布鲁德海文一个地方,偶尔也来哥谭露露脸。从他的名字来看,很难让人不把他和哥谭市那些小鸟和蝙蝠联系在一起。
“你呢,雪莉?”提姆问我,“你有兄弟姐妹吗?”
当然。我在心里想。可惜不像是提姆和他的完美兄弟一样。
妈妈死的太早,爸爸又无处可寻,我便自然没有同父同母的手足亲人。称得上是兄弟的人来自舅舅的家庭,和我同岁的男孩,生日在月份上要小我半年,十五岁就已经窜到了一米八五,每天必做的事情是玩电子游戏和打篮球。在妈妈去世之后,我就每天都要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样的日子持续到了考上大学的那个秋天。
我们的关系可从来都没有好过。
从小到大我们一直不对付,大概要归功于喜欢说妈妈的坏话的舅舅和舅妈。我们从小学开始就读同一所学校,但从来没有当过一个班的同学,平日里在走廊撞见也不怎么说话,倒是有不少肢体接触——大多数是他故意伸脚把我绊倒,或者是假装跑步的时候没看前方,直接用肩膀把我撞在墙上。每每这个时候他就会挑衅着冲我做个鬼脸,或者提着嘴角用口型说‘活该’。大部分时候我都不予表态,有时候顶多翻翻白眼。谁叫我寄人篱下。
我总是怀疑他脑子有问题,毕竟在我看来,看我吃瘪好像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甚至能比得上语文诗词填空、数学大题的第二问和英语完型阅读。
“没有。”我听见自己说。那张脸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我好像已经很久都没有想到他们、想到那些和他们有关的过去了。
我们花很短的速度解决了晚餐,从餐厅走出来的时候,太阳才逐渐有了西落的趋势。提姆和我一样要回学校去,但我们还没来得及往地铁站的方向迈进之前,他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昨日重现。
果然,像他这样身份的人,想要享受一个简单而又平静的周末,似乎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他的表情再一次坐式了我的想法。
“是公司的急事。”
挂掉电话,我再次看到那种带着明显歉意的模样浮上他的眉头。这个表情我在今天之内已经看到了好多次。我不太喜欢这个表情出现在提姆脸上。
“我可能得走了。”他说,嗓音压得有点低。
我干脆地摇摇头,想让他相信我是发自内心的不在意这些小事。
“去吧,反正距离天黑还有很远。”我故作潇洒的扬了扬眉毛,抬起嘴角的动作刻意做得有点夸张。“我刚好可以坐坐巴士。听说途径咱们学校的那趟线途中会经过哥谭湾。我一直都想看看哥谭湾,来到这里这么久了,我还一次都没有看过。”
提姆仔细多看了我几眼,似乎意识到我是真的不在意他的提前离开,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最后点了点头。
“回去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雪莉,天黑后的哥谭比你想象中更加危险。”他抬起手机晃了晃,“到了宿舍给我发个短信,好吗?”
啊,不光是美人,还是绅士。
“当然,你也是。”我说。
我们是在下月岔路口分开的。想要做巴士回学校的话,我得走上另一条路,而提姆要去的地铁站不再是我们之前瞄准的那个。去往韦恩企业的路似乎是反方向。
我的方向感非常不好,认路能力也是,尤其面对刚来不久、并且大部分时间都只窝在学校里的城市就更甚了。还在北京的时候,我就属于那种不论去哪都要靠手机地图指示导航的人,在哥谭自然也不例外。公交站是我花了一刻钟才找到的,过程中走了两次弯路,还差点拐进第三次。
站在车站等车的人不多,只有稀稀拉拉的三四个。这个时间点气温已经开始逐渐转凉了,风也慢慢锋利起来,擦过皮肤的时候不再像白天时那样温和。我把黑色的长风衣外套裹紧,散开的长发披在背后,站在铁银色的站牌之下,因为无事可做,便开始幻想自己是《上帝创造女人》中抱着兔子无处可去的朱丽叶。
巴士是在十分钟之后到的,我排在三个人之后最后一位上车,鞋子踏上巴士台阶的时候,车内泛着绿光的电子时钟刚好跳到18:40整。车内作者的乘客比我想象中要多,坐满了车内四分之三的座位。我路过带着小孩的年轻妈妈、一脸疲惫模样的中年男人和涂着口红风韵犹存的白发妇人,坐到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的座位上。
外面的天空这会儿开始呈现出一种略微透出紫色调的浓蓝色,被深长的树枝分割成形状不规律的小块。车内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