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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六章.自西洲而来的使臣与九公主(1 / 3)

或许对于草原上的部落而言。

他们自认为自己的选择够聪明。

雪天,天气严寒,草原本就是一望无际的茫茫一片,下了雪,便是后汉一朝想动兵也做不到,只是那比寻常开战更庞大的后勤供应就能压垮后汉的军队,他们只是交通不便,可后汉那边连野菜都挖不到,同样退步等于大家谁也没退步,故此,这种选择在兵书上确实立于不败之地。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地利。

能与天时、人和抗衡的东西。

可是,就像大汉冠军侯的打法一样,林朝辞照抄了一把答案,而他的条件又比霍去病的条件好多了,那么,被打击到惨无人道的就只能是游牧民族了。

大汉冠军侯霍去病是怎么打的?

你们不是游牧民族吗?

不是来去如风吗?

行!

我比你更游牧,比你更来去如风!

反正是在伱们草原的地盘上!

又不是在我们中原的地盘上!

打到什么地方,就地解决吃喝,你们平时舍不得吃的羊,我们来帮你吃,你们平时舍不得喝的酒,我们来帮你喝,你们的衣食住行,只要我们把你们打败了,那么,就全成了我们的,我们也不要战利品,反正我们本就是空手而来,就算转悠一圈回去,也没啥损失,可是,对你们这些毕竟还是有家的游牧民族而言,你们的来去如风只是对外的攻势,一但有人切入到你们腹地,你们的家园该没也会没,不会变。

这是一位真正参透战争本质的将帅。

也是一位天才。

都说游牧民族居无定所,不好攻击。

可是,与那些被兵书死死禁锢住思想的将领不同,霍去病是第一个意识到扫穴犁庭概念的将领,只要我把你人杀光了,你们是否居无定所,这重要吗?

故此,林朝辞也是一样的。

反正嚯嚯的不是我们自己。

那自然是能怎么嚯嚯,就怎么嚯嚯。

把这些游牧民族嚯嚯的穷了,更好。

至于这种做法是否过于残酷……那些被抓过来当奴隶的后汉子民、那些死在草原骑兵刀下的边疆将士恐怕都不会觉的这是一种很残酷的做法,可能也就只有那些高居庙堂之上的官老爷们,会认为这种做法有失大国风范,说什么以德服人!

还是那句话:彼之仇寇,我之英杰!

立场不同。

没什么残忍的。

如果有人能杀了林朝辞,林朝辞绝不会蠢蠢的质问杀他的人——为什么;能换掉就换掉,换不掉的,就请安静的死去,拿出强者应该有的心性与姿态。

所以,当林朝辞等人神兵天降时,还在草原王庭里睡大觉的各个达官显贵与将领也就都稀里糊涂的成了阶下囚,在短暂的混乱后,愿意接受被俘结果的草原子民被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试图反抗的草原子民则在起身拔刀的过程中,被林朝辞这边的兵将乱刀砍死,主要是神兵天降的太突然,不少人还在被窝里,就算每个人都有在枕头底下藏一把弯刀的习惯,就算睡觉的时候人人都穿着一身铁甲,双拳难敌四手,一对多,终究也是难逃被杀或被俘的命运。

“我没有杀你的兴趣。”

“这只是一次拜访。”

“只不过,我的拜访方式,对你们而言可能有些直接,但是,我早就听闻草原儿女都是性格直爽的人,所以,我就没搞那些弯弯绕绕,带着人就来了。”

王庭内。

大帐内。

林朝辞坐在用虎皮包裹的椅子上。

身前摆着桌案。

上面还有一套文房四宝。

以及几本封皮破旧的书。

下面,是因反抗,被薛蟠泄愤而踹断了双腿,压着跪在地上,双目中满是愤恨与怨毒、草原诸多部落公认的大汗,一个长着络腮胡子与扎着几条小辫的魁梧壮汉,身躯不是完美的黄金比例,不过,看其外形,应该是一个善于摔跤的好手。

大丈夫能屈能伸。

这名大汗如此安慰着自己。

挤出一抹微笑,虽然看上去很尴尬,语气更尴尬:“原来是您……”

“还记得我?”

林朝辞的笑容始终如一。

话锋一转。

尽管语气依旧,听不出杀意,可就是让这名大汗心中一凉,毛骨悚然:“我喜欢你的记忆力,因为隔着那么远,你还能一眼记住我,为我省去了几句自我介绍,容不得我不喜欢,可是呢,我不喜欢你的眼神与你的试探,也许你觉的这没什么,只是一个女人而已,但是,这里都是自己人,我也就直接跟你说了,如果和亲对象不是那些和我有关的人,只要她们没求到我头上,我其实是懒得理会你的,可是,你很不凑巧的把和亲对象选在了和我有关系的人身上,她们又恰好求到了我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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