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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大案(3 / 3)

仁至义尽了。

往远了想,蔡琰很快就可以与天子取得联系,接下来只要耐心等到董卓回长安,自己就能在刺董一事上分润到不少功劳。

再不济,照着上次模拟的作业抄,至少也是一个中郎将的格局。

反正人死不能复生,等董卓伏诛,到时候他再和众人一起,以正义的名义为这些枉死的孩子讨一个公道,不是更好吗?

徐嘉树默默咽了咽口水。

这个案子轮不到他来管,说得难听一点——在董卓死之前,这个案子根本没人能管。

尽管如此,徐嘉树还是决定去找对应的卷宗来看看。

眼前的竹简只有区区一卷,他忍不住开口问道:“郿县的卷宗怎么只有这些?”

按理来说,就算郿县的管理权转移到了董家手上,但是当地的县令又没有被撤销,还是有责任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记录的。

“县衙的书吏只记下了三月期间的案件”,管理文书的人答道:“然后被人告发,斩首示众了,据说脑袋现在还挂在郿县的城门上呢!”

徐嘉树不禁心下暗道:“秉笔直书,有齐国太史之风.”

幸亏有这位不知姓名的书吏,董羽过去一个月的所作所为才能留下见证。

徐嘉树缓缓摊开这卷竹简。

时间从初平元年二月底,这是朝廷完成搬迁的时间。

光是与董羽有关的命案就有不少。

“董羽当街纵马,杀幼童五人。”

“董羽令卫士杀七人。”

“董羽令两平民持刀互搏,胜者可得活。事后,胜者重伤不治,五更乃死。”

卷宗并不详尽,甚至可以说已经尽量简洁,略去起因经过,单单写明了董羽在郿县杀人取乐的事情。

但是,即便是如此简单的记录,也已经为这位书吏招来杀身之祸。

若不是这些是早就上交到尚书台来的,可能连这些记录也要被泯灭。

这些权贵,做了如此恶事,连别人记录下来的权利都不愿施舍!

令人发指。

徐嘉树默默地翻过去,直到最后一页。

“董羽闹市杀人,遇老卒止之,皆杀。”

或许是因为这件事情闹得大,所以记载得稍微清楚一些。

“其人自雒阳迁入,多为褚姓。”

“啪!”

竹简从手中滑落。

卓孙年七岁,爱以为己子。为作小铠胄,使骑駃(音决)騠(音啼)马,与玉甲一具。俱出入,以为麟驹凤雏,至杀人之子,如蚤虱耳。

——《太平御览·兵部·卷八十七》

注:这个孙子的记载真实性相当存疑,大概率是为了给董卓泼脏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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