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坏,可是也没有像你们一样干犯法的事情!”
常不寻轻咳一声,“行吧行吧,是我这人没见识,既然你跟你哥关系这么好,完全可以让他出点赎金嘛。”
黎昭昭有些闷闷不乐地开口:“他一定会着急的。”
“你全家人都会着急,我比他们还急。”
常不寻阴阳道,“钱跟警察都不会等我。”
“还有你这个烫手山芋,不仅烫手,还烫脚。”走这么一段,他感觉自己双腿都在打哆嗦了。
“没见哪个绑匪像我一样憋屈。”
“是你自己要独吞赎金的。”黎昭昭提醒他。
“你就庆幸吧,我只是想要钱。”常不寻侧头道:“要是让彪哥知道了,你连命都不一定保得住。”
黎昭昭低下头。
休息了一阵,该启程还是要继续启程。
一个人普通人走十公里,虽然累,但坚持坚持还是能走过去,但是背着人走十公里,还是在连续十几个小时未进食的情况下,其艰难程度超出常不寻想象。
到了后面,他已经完全没有心思去听黎昭昭在他耳边叨叨什么了,耳边嗡嗡的,每当体力不支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就会放下黎昭昭,休息一阵,但是他并不敢休息得太频繁,身体长时间持续运动被打断,下一次要进入状态会更加麻烦。
他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感觉一个世纪都快过去了一样,这条路还是望不到尽头。
黎昭昭看他喘粗气的样子,有些担心地提出让她走一段路,尽管搀着她走路仍然不轻松,速度也慢了很多,但总算是轻松了许多。
早秋暖阳,驱散了前几日的阴霾,原本应该是个大好的天气,然而对这两个人而言却是折磨,在阳光下,身体脱水愈发严重,黎昭昭从车里顺走的矿泉水已经空了,由于行走,她的脚又开始隐隐作痛,随后常不寻又将她背起来,这次又加快了脚步,甚至有跑动的趋势。
“这么,咳,久了,会不会,已经跟,跟丢了。”
常不寻气喘吁吁地将黎昭昭往上抬了抬,话都快要说不完整。
“我想……他可能不是丢了。”
黎昭昭抬起手,指着一个方向,语气中难掩激动,“他可能是……”
“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