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第三杯喝完,咱们吃菜。”说罢又倒满了第三杯,武烽觉得这样喝很好玩,也学着嫂子的样,嘴唇叼起酒杯,起初慢喝,接着速度越来越快,最后一口干。
这次他的速度竟然超过了婷嫂子,婷嫂子大吃一惊,愈发的佩服武烽了。因为她家是东北的,天寒地冻期比较长,那里的人爱喝酒暖身子,自小就和酒打交道,养成了大酒量。
武烽家乡地处中原,四季分明,山沟里又穷,酒是稀罕物,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让客人喝够了,主家才陪着喝一点点。尤其是前三杯,敬给客人喝。
武烽记忆中,他小时候,只有逢年过节时爸爸才舍得自己喝几杯。现在条件好多了,酒场才多起来,以前就是喝,也是干喝酒,没有菜,萝卜头或者馒头就是下酒菜。
小孩子别说喝酒,来客人了,桌子都不得上,只能端着饭碗去外面吃,等客人走后,剩下的菜才可以上桌吃。所以武烽平日就没有喝酒的机会,到了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和几个同学去校外的小饭馆,放肆了一次,喝了几杯啤酒,唱卡拉OK。
也就是说,他究竟有多大量,心里没底,自己也说不清楚。第二次喝酒就是和苏南秋,王华国,罗惋夕在水上乐园二胖烧烤店喝的那次。
两个人三杯深水炸弹进肚后,开始吃菜,婷嫂子用筷子叨起几个老鳖蛋放到武烽的碗里,“烽弟,好东西,专门给你做的。”“这是啥啊?嫂子,你吃吧。”“老鳖蛋,嫂子吃了作用不大,烽弟你吃了不一样,吃啥补啥,床上有劲,女人喜欢,哈哈哈。”
武烽的脸“腾”的又红了,“呦呦呦,烽弟,你应该不是处男了啊,怎么还这样害羞?嫂子就喜欢你这样的,哎,我真羡慕苏南秋,有次夜里路过你俩睡觉的瓜棚,她叫的那个欢实,母驴一样,本以为大学生会矜持一些,木想到和没文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