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换了一件黑色的衬衫裙,过了一件到脚踝的大衣,准备走路去父母家。
十年时间而已,曾经我埋怨这个城市太小,走到任何一个路口,我都会想起不好的往事。靠着喹硫平过日子,总不是办法,所以我逃离又逃离,妄图在异乡的漂泊和忙碌中暂时忘记自己,即使染得一身疲倦。
我用钥匙打开门,门口早已摆好了我以前常穿的拖鞋。
圆桌是七七八八摆了一圈的菜,都是工作应酬吃不上的风味,里脊肉炒得滑嫩,还有凉拌的黑木耳,以及我爱吃的小米粥。
晚饭间父母拘谨,像我小时候犯了错回家吃饭的模样。
我打破这影响食欲的僵局,
“你们想不想回外婆家住住,我这几天安排人把乡下的房子装修一下,我也没时间常回家,你们在乡下住着也比城里清静,邻里亲戚也多,逢年过节热闹些,也找得到人陪我妈凑一桌麻将。”
话讲完,我喝了杯中一口的气泡酒。
我妈问:“你又要回去啦?这才回来多久。”
我爸抬起他满是倦容的脸,盘桓在他脸上的每一根皱纹都诉说着一个老去的男人难言的情绪。
我又给他倒上了半杯白酒。
“小时候你们两个叮嘱我,女孩子不要学抽烟喝酒这样的恶习,甚至放学晚两分钟你们都会堵着我刨根问底。但等我闯了祸,你们还是一如既往的给我收拾烂摊子。”
父母这两年老得尤其快,肉眼可见的衰老下去,和我高中生病的那几年一样,早已不再有从前的精气神 。
我害怕了,我还没有学会接受必然的衰老。
“我呢并不是你们心中描绘的那样的乖女儿。只有这种居无定所的生活才是适合我的,也只有居无定所,才能给我赡养你们底气。”
我爱钱,钱能解决太多问题。
爱的话,我或许早已不需要了。
晚饭过后,我收拾好碗筷,跟父母寒暄两句便告别回家。顺着热闹的人流一起走到了商业街。闪烁的灯光混杂着交错的人群,人声鼎沸。
大家无非都是饭后陪家人出门散步,像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游走在街上也算是少见了。
路过一家文创店,门口放了小王子和玫瑰花的立牌,旁边的小黑板上用粉笔写上了一排花体字。
“进店即可领取一只小王子的玫瑰花。”
我走了进去。
店内装潢以暖色调为主,陈列了许多小王子的周边产品,还有一些国外的儿童文学原著,屋子里都是奶奶的香氛味。
放玩偶的货架前,有几个十七八岁光景的女高中生在全身镜前拍照,脸上带着淡淡的妆。
我在不远处驻足,望着她们就好像看见了高中时代的我们。就好像奕灵和洪利还扎着马尾来我们寝室打闹,好像我和阿艺还趁着课间在走廊上晒太阳。
人不能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在此刻具象化。
这时其中一个留着齐肩短发的女孩子看向了我,与朋友低语几句,朝我走来。
“你好!请问你是时疚吗?我看过你写的小说!”
那些年我总是不厌其烦的问奕灵。
“你说以后书店里会不会有一本我写的小说,你说多年以后我会不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作家。”
她总是很认真地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的告诉我。
“如果以后你的小说出版了我肯定第一个去买,无论你以后有没有成为一个大作家,你都是我心里永远的小说家。”
我回过神来,扬起了笑容回应面前的女生。
“你好,我是午时疚。”
“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我喜欢你好多年了。”
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绿色封面的笔记本,打开了扉页,递给我一只笔。
我看到本子的折角已经发黄,上面贴满了杂志上从我文章上剪下来的小纸条,还有签售会上官方发的照片,心中一时暖洋洋的。
“我第一次看你的小说的时候还是在某乎上,那时候你才有几百个粉丝,看你的小说也不用开会员。”
我接过笔上准备写下她的名字。
“请问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小娜就好!”
我留下一句“学业有成,前程似锦。”
最后留下了我这个很少再用的笔名,写的时候略显生疏,还是个小网文作者的时候练习怎么把签名写得漂亮,等我真正有机会签售了,发现却不再用这个笔名了。
“谢谢你们,有你们的支持我才能走到今天。 ”
我把本子递给她,放松的耸了下肩,有点无奈的笑了一下。
她把笔记本收回书包里,拉起我的手。
“你也要坚持下去哦,你的文字是很多人的精神动力,陪我们很多人走过了一段黑暗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