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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金弓飞羽(1 / 2)

虽然在江思白的眼里,盛余庆背着一只如山大的棕熊送上门去,是表达回礼的诚意表现。

但是在事实上,盛余庆不过是想向崔近屿示威而已。

崔世子张口便说“大人的事,小孩子别掺和”,闭口就想用那双贱兮兮的爪子来摸他的头,让少年人倍感屈辱。

他是打不过崔近屿,这点没错,但是他不觉得自己比崔近屿差劲,崔近屿能做到的事情,他也能做到,甚至于能做得更好。崔近屿能猎来豹子丢到周小渡门前,他也能打到一只猎物砸回去。

他只是想证明自己不是可以轻易被忽视的存在,年龄造成的差距不过是暂时的,他终将追上去,顶天立地地站在周小渡身侧,成为独一无二的、无法忽视的那一个人。

江思白误解了,周小渡迷惑了,但崔近屿倒是读懂了。

有的时候,人和人脑子里的那条轨道对不上,说上八百句都是浪费,但有的时候,在某种情绪强烈的发射下,话语甚至都成了装饰品,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让人领会其意思。

少年浑身是血地将那头大棕熊摔到门槛前,气喘吁吁地抬起头来,那眼睫拉扯出的一道眸光,让面对面的崔近屿一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在说:我比你强。

崔近屿当时没忍住爆发出一阵大笑,响彻云霄。

这小子是真的很幼稚,但是他喜欢!

江思白曾说他痴,崔近屿确实是个痴人,如果世人都像江思白一样了解他的真实性情,想必他会被人们叫作疯子。没有多少人像他一样,沉迷于打败别人,并渴望着被别人打败。

这种对战斗怪异的热情,他不知道是崔蒙赐予的,还是小红伞诱导的,又或者是阴魂不散的崔明堂造就的,但就是如天生的封印被一朝开启般,从此,便再难回去喜好安宁的状态。

他说:“你很不错,本世子欣赏你。你叫什么来着?”

“我叫什么名字,这对世子来说并不重要。”盛余庆澹澹地回答,“你只需要记住我这个人就够了。”

随后,便挺直嵴梁,昂首阔步而去,留下一个倔强的背影,供围观者啧啧称奇。

崔近屿等人并不晓得,他拖着那大块头的熊走了大半天,早便要撑不住了,再晚走两步,可能就瘫软在地上了。

从那一个残霞如血的傍晚开始,崔世子决定交这么一个小兄弟。他欣赏强者。有的人眼下还未显山露水,但胸中已经蕴含豪气,成为强者只是迟早的事情。

何况盛余庆被周小渡看重,和他打好关系,说不定能让他说明周小渡,让周小渡答应陪自己试剑。

盛余庆并未拒绝他抛出的橄榄枝,毕竟,解决敌人的最佳方法,便是将敌人变作自己人。

故而一拍即合,三言两语之后,便诞生了一对金兰契友。

为期半个月的雁回山秋猎,很快便迎来了尾声。

贺家为这场浩荡秋猎中表现优异的才俊们,准备了一人一张黄金弓作为此次秋猎的奖励。

当然,这黄金弓虽然贵重,人们更在意的,还是六名佼佼者,在宴会开场时表演的射礼。

也便是因为这场射礼对箭术有极高的要求,所以来参加秋猎的人们,都竭尽全力想要赢得黄金弓,在射礼上大出风头,但又不敢弄虚作假,否则射礼表演之时,上场去便只能丢人现眼了。

今年的雁回山秋猎较之往年,要热闹许多,贺家为了客人们玩得尽兴,甚至花了不少银钱往山上填充动物,卖力宣传。

而六名射者中,大多都是远近闻名的神箭手,众人都认识,对他们赢得黄金弓并无意外,只有崔近屿和盛余庆,是出乎人们意料的人选。

崔世子自不必说,是大珩人尽皆知的草包纨绔,文不成、武不就,唯一的特长便是特别会花钱。谁能想到他今年射了三头豹子和七匹狼,这还是他经常在庄子里调戏良家女的情况下射的。

众人议论一番,只道看走了眼。其实本朝的贵族子弟较之江湖儿女,对骑射之术的重视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当今圣上便喜好游猎,时常举办围猎,和百官同乐,崔近屿为讨陛下欢心,骑射练得好也可以理解。

而至于那名姓盛的少年,据说和广陵盛家有些亲戚关系,但到底是无名小卒,年纪又轻,仅凭一头八百斤的大棕熊,一举杀进了前六名,更加令人侧目,直道英雄出少年。

人们真的很好奇,这么大的熊,他是在哪里找到的,又是怎么将其射死的。

又听说,那日这少年亲自将大熊背在身上,生生把大熊背到了崔世子门前,力能扛鼎,十足一个大力士,人们不由得打量起那单薄的小身板,怀疑这传言的真实性来。

人声嘈杂如风卷林海。

随着一声鸽哨嘹亮地响起,一群雪白的鸽子在林中的空地上“呼啦啦”地,腾飞而起。它们听从吹哨人的指挥,在林子上方盘旋不去,形成飞絮般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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