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假肢拿勺子。”林初的声音更小了,“要不然不好看。”
童歌先是一愣,听他说了怕不好看便笑了出来,“我不介意的。”
“那,我介意行吗?”林初耸肩笑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包袱重。”
童歌帮林初把勺子拿出来,按照林初说的,摆在餐盘右边。那个勺子看着确实比餐厅的汤匙要好握很多。
服务员上了一道菜,童歌见不好用勺子盛,就给林初拨了一些。
“不不不,不用。”林初见童歌光顾着给他盛菜连忙说,“不好用勺子的,我不吃就行了。别管我,你好好吃饭。”
“哎,你早说就好了,我就不点这种不好拿勺子舀起来的了。”童歌拿起桌边的小票看,起码还有两道用勺子比较麻烦的菜。
“真没关系。少吃几口而已,正好留多点给你吃。”
他说的很轻松,好像真不是什么大事,但林初毕竟一米八多的个头,人虽然瘦但却不弱,饭量怎么的也比她大呀。
“我再给你点几个菜。”
童歌说着,招手让服务员过来。怎料服务员过来了,手里还多了一双刀叉,直接递给了林初。
林初左手的假肢垂在身侧,右手的假肢里还握着勺子,没办法接过来。他眨眨眼睛,看着服务员递来的餐具,问道:“这是……?”
“先生如果用不惯中国的筷子,我们有刀叉。”
童歌看着这位服务员,忍不住笑了出来。刚才并不是他来点的菜,看样子这个服务员是被林初这张立体的混血脸所迷惑,把他当成土生土长的外国人了。
“谢谢您。”林初也笑了,但服务员毕竟好意,他忍住笑,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说:“但我其实更用不惯刀叉。”
服务员有些尴尬地离开了,走到半路还回头又看了一眼手握勺子的林初。
“我好像明白为什么你包袱重了。”童歌笑说,“怪你这张脸。”
“说真的,我特别希望自己长得平平无奇。”林初移动肩膀下面的那一截短臂,笨拙地操纵假手,僵硬地移动着把碗里的食物堆到勺子里,“那样的话,大家说不定会少看我几眼。”
“长得好也成了一种负担。这可真是我听过的最让人无法反驳的自夸了。”
“是自嘲。”林初纠正她,嘴角扬起苦笑。
这顿饭吃的很幸运,直到他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隔壁桌才来了人,一家三口,两个年轻的爸妈带着小孩,两双眼睛都关注在自家宝贝孩子身上。那个妈妈看林初拿着勺子吃得很慢,也不过是多看了几眼而已。
童歌没想到林初非要由他来买单,明明说了以后开销都由她来。但幸好林初抢归抢,他穿着假肢动作迟缓,假手还没摸到钱包呢,童歌已经掏出手机扫码支付了。
饭后,童歌不着急回家,与林初在附近转了几圈。
“今天降温了,幸亏我穿的多。”童歌紧了紧大衣腰带,看了林初一眼,“你今天穿的也不少,不像你啊,不是火力很壮吗?”
“穿厚一点,别人看不出来我的胳膊是假的。”林初的假肢正插在兜里,还是刚才他让童歌帮的忙,“到夏天就不行了,穿长袖显得奇怪,穿短袖又怕被看出来。”
“有没有那种做的很逼真的手?”童歌随口问道。
“有是有,但比较贵。”
“那咱们就立个小目标,给你换副好看的假肢。”
“你刚才说……咱们?”
“是啊。”童歌的手放在林初的肩上捏了两下,“你上了我的贼船,咱们就同舟共济了。”
“谢谢你,童歌。”林初忽然站在人行道中央,童歌的手还搭在他的肩上,“你现在对我的好,我以后一定十倍、一百倍地还给你。”
“额。”童歌的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林初突然之间表的决心热乎乎地拱了一下,但这种感动她却无法通过言语表达出来,只是哼了一声,手挽过林初微微弯曲着插着兜的假肢,“类似的话,你中午已经说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