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野兽?危不危险?还用想吗?凭当前这副摇摇欲坠的身子,想从这荒无人烟的荒野中逃回城镇,成功几率何其渺茫?说不定进入山林不出一个时辰,就成了饿狼猛虎的粪便?
不进山林吧,等天一亮,要是被监工或官兵发现到,定然认为自己是装死想逃,直接打死有木有!?
两相比较之下,还是趁夜黑风高,遁逃山里吧!虎狼蛇虫固然可怕,玩起阴招,斗智斗勇啥的,哪比得了人?被人捉住,十死无生,遇到凶兽,九死一生!
老子就当闯它一回奇门遁甲!
想到就做,范喜良摸到一根一头尖的,约一米五长的木棍,蹒跚着,小心翼翼地摸黑而行。
在尸堆中行走极为不易!
有时,不小心被某条伸出的腿绊倒,嘴脸几乎亲到某位满脸已是蛆虫的尸身上,不说吓掉一半的魂魄,光是恶心呕吐都能让下腹抽筋。
有时,走着走着,不小心踩到正在觅食的蛇鼠身上发出突然的叽喳尖叫,也是令人惊魂大冒!感觉就像趁阎王睡着之机扒下他裤子扇他卵蛋一掌那么刺激。
好在此时的范喜良乃范文韬神魂,接受过高等教育,多少算半个唯物主义者,不信鬼神。不然就算没被监工打死,在这死人堆里醒来也会吓死。
近半个小时后,范喜良终于爬出尸堆,继续走……走了近一个小时,天边渐白,来到山林。
野果?!看到吃的,范喜良的肚子立刻“咕噜咕噜”大叫。
也不知道哪种能吃哪种有毒,这时候只能凭直觉和味觉综合判断了。先吃再说,反应也不是第一次死。
说不定挂在这,又穿回现代呢?
“嗷呜……”远处野狼嚎。
“呱呱……”树上乌鸦叫。
范喜良的注意力全在摘野果吃上面,完全没意识到,危险已经悄悄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