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作家之死(15)(入V二合一)“那么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我们就这样讲完了。再稍微讲一些同时代英国的哲学流派,比如功利主义。边沁,也是一位法学出身的哲学家……陈老师咳嗽一声,把哲学日历翻到十九世纪的哲学流派。“哦……“陈老师想了想,这也是一位没有入土为安的伟人,因为他的遗体遵照他本人的遗愿被做成木乃伊、穿上他的衣服,装在玻璃橱柜中于UCL展览,你们有空去英国也可以参观……”
大家都笑了。上了这么多周课,惊鸿也看出了陈老师的风格。虽然是个古板严格对学生要求很多的小老头,但偶尔也有点要命的幽默。比如上次突然放下话筒讲课,有同学说听不清楚,他就说:“嗨,我这不是怕吵到后面睡着的同学嘛。”
大家哄堂大笑,有位哥们儿抖的太剧烈,把后面睡着的同学吵醒了。睡眼惺忪的同学醒了以后不明所以,陈老师一个闪现到他跟前,问他听了这么多课,最喜欢哪一位哲学家。
同学眨眨眼,阿巴阿巴半天,说,叔本华。那时课件还在中世纪呢。
不过小老头还是很配合地点点头,说,嗯,很伟大的哲学家,那是为什么喜欢他呢?
“因为,额这个。"同学结巴着,"因为他能给我带来心灵的抚慰吧。”“哦一一"陈老师说,“能给你带来心灵的抚慰是很好的,你很乐观,通常他就是人们需要心理医生的原因。”
一些哲学冷笑话,大家再一次哄堂大笑。
边沁,英国十九世纪哲学家,法学出身,父亲希望他成为英国大法官,却从未真正做过律师工作。他觉得整个法律体系中充斥着"诡辩之徒”,于是选择钻研理论而非实践它,法律背后的精神才是他的终极关怀。“边沁呢,致力于探究在法律背后支配人类行动的道德基础,发现这种基础在于它们的′功用。”
陈老师解释"功用"的定义:任何事物都包含的属性,有助于带来愉悦、利益或幸福,或者避免灾害、痛苦、罪恶或不幸的发生。“你们一定听过一句话,就是争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句话是他说的,后来不断被各种功利主义者以各种方式引用。”这就涉及到边沁以数学为道德的指导原则。他提倡政府立法和个人行动都需进行“快乐计算”,它们所产生的快乐或痛苦,由承受结果的人数来加以量化并累加。
很多为难的道德问题在这个简单的快乐计算法前面就迎刃而解了。陈老师背着手,提了一个问题。
“假设你旅行经过一个没有什么人权意识的国家,当地独-裁者逮捕了20名无辜的印第安人,以涉嫌叛乱,全部判处死刑。但独-裁者提出一个建议,身为客人,你亲手枪决其中一个印第安人,其他19个人就可以因此被释放。你是否应该亲自枪决一位,以拯救其余19人,还是拒绝动手,坐视这20个人都被枪决?”
底下大家慈恋窣窣地开始讨论。
惊鸿觉得熟悉,这个问题应该是后来电车难题的前身吧。“按照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应该动手杀人吧?因为19个人的功用显然比1个人大。"江遇摸摸下巴,“但你可能违背不了心中不杀无辜之人的道德,但是如果这个群体是100个人呢?杀1人可保99人平安,你动不动手?”惊鸿陷入了深深的道德诘问,因为再极端一点,只要把能够获救的人数不断住上加,我们终会在某一点放弃坚持,并接受"不可取人性命"并非绝对的道德准则。
其实江遇涉及到了功利主义的本质,他们把“功用"视为道德唯一的准则。一切取决于道德本身是否就是目的,或者道德只是让世界变得更好的一种手段。
“但是如果选择了杀人,就要为死掉的人负部分道德责任。当然如果你真的身处这种情况下,不作出杀人的选择才是同等的不道德。这个语境里不存在口德行为,这是不是重点所在?"惊鸿说。陈老师说,在边沁的功用定义里,“幸福"等于“快乐”。他认为,任何人都尽可能追求快乐而避免痛苦。因此,只要能让多数人感到快乐,或给他们带来最大快乐之事,在道德上便是对的。
功利主义要为社会最大数人的最大福祉而努力,就是去为社会创造最大数量的“快乐”。
“快乐是没有办法被客观量化的呀。"惊鸿对江遇说,“而且有些痛苦是人生在世无法避免的。功利主义计算法所希望的功利总数也永远难以正确估算。”“这个说法漏洞太多了。要是有个一直没有抓到的连环杀人犯,闹得社会人心惶惶。这是警察是否该随便抓一个人,说他是罪犯并加以处决。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安抚公众的情绪,公众也因此产生了"快乐’,这么多人的快乐当然也比那位倒霉蛋的痛苦要多。按边沁的说法我们当然该选择这个方案,但你觉得这是可以的吗?”
江遇托着脑袋看她。
“而且边沁做出这些定义和假设的前提是,所有人都跟他一样′伟大无私。要是那些不幸的印第安人里正好有人跟你有仇呢?或者你正好就是看他们不顺想让他死?这些涉及到具体人性的问题,都是快乐计算法没办法计算的。“他补充。
“你没有道德义务去做你没办法做到的事情。”惊鸿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