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把人打跑,那禁军不得跑光?
要知道王伦对这些乡兵给出的条件,比起禁兵可是高许多。比如军饷,禁兵上等1000文,中上700,中等500,中下400,下等300;厢兵为500到300文。
军队里会克扣,王伦自然不会,肯定会足额发放。
口粮方面,王伦供一日三餐,管饱,每五日还会买半片猪打牙祭。
禁军的口粮则是每天两升(一升约1.18斤米),看似很多,但中间有猫腻。
宋真宗时,“军士所得,斛才八、九斗。”宋仁宗时,“惟上军所给,斗升仅足,中、下军率十得八、九而已。”到了宋神宗时,开封府“诸仓吏卒给军食,欺盗劫取,十常三、四”。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军人让妻女出卖身体来补贴家用这样的事就很好理解了----当然是不能赞成,但事实俱在,因为王伦在京中已经亲眼目睹了这种情况。
又没有性命之忧,只是打几棍子几鞭子,值得甚么?
若是因此而丢了工作,那就是天下第一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