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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军政体系再调整(3 / 4)

首任知府。

此举既是论功行赏,也是将这位干将放至地方历练,考验其独当一面的能力。

扬州府现在仅辖两城,最终能做多大,就要看胡惟庸能协助傅友德攻取并稳定治理多少州县了。

而原本隶属于真州的六合县,以及从和州划出的乌江县,因与应天府治所江宁城隔江相望。

在红旗营以应天府为大本营的背景下,这两处江防要地的战略重要性便陡然提升,故而一并划归应天府直接管辖,以强化内核局域的防御。

如此一来,傅友德所部镇朔卫的防区,便要横跨滁州、应天府和扬州三个行政单位,东西跨度极大,管理和后勤保障极其不便。

为了使其人能安心向泰兴、通州等地拓展,石山将镇朔卫的防区明确调整为扬州境内;同时,任命花云和韩成二人为行军总管,暂定各统辖四千兵马,分别驻防滁州和六合县。

很明显,花云、韩成二人的防区与兵力配置,都显得有些“尴尬”,用于防御辖区绰绰有馀,但其周边却缺乏可供其部扩张的战略空间。

石山如此安排,实则是将这两部兵马作为战略机动力量,预先部署在应天府周边,以防备元廷在攻灭徐宋政权后,可能发起对红旗营的大规模围攻。

随着原淮南行省参知政事赵琏协助傅友德完成对扬州旧官吏的甄别任务,返回江宁,无论如何任用这位前元廷高官,都必然引发红旗营中枢行政机构的进一步变化。

赵琏此人为官三十二载,官至从二品,曾出任过蒙元的礼部尚书,无论是在中央朝堂还是地方任上,都有极为丰富的任职经验和人脉。

这样的人物,若再放到地方去“历练”,无疑是巨大的浪费,也显得石山不能容人。

但若直接任命赵琏为红旗营高层内核官员,且不说他本人作为降官是否会尴尬,石山麾下那些从一开始就追随他的老兄弟们,也难免会有想法。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并“征求”赵琏本人的意见后,石山做出了比较平衡的人事安排:

任命赵琏为“博士”,此职衔清贵且显尊重,同时授权其“参赞机务”,主要协助石山处理户曹、吏曹和工曹的相关事务。

这个职位相当于不直接掌管经历司的半个长史,地位崇高,有参政议政之权,却又没有直接的行政执行权力,比较符合他降官的身份。

而户、吏、工三曹的实际大权,长期以来一直都由石山抓在手里。

长史刘兴葛深知石山绝不允许麾下出现大权独揽的文武官员,加之这两年操劳过度,身体已经大不如前,对于赵琏的此番任命,自是心领神会,不敢有任何异议。

赵琏这段时间也向石山推荐了几位他认为是贤才的旧识。其中一人名为张儆,陕西三原人。

此人经岁贡入仕,从最底层的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书吏做起,在台察系统、宪司系统以及行省衙门都有非常丰富的任职经历,最终官至正四品的淮南行省理问所理问。

理问一职,内核职司便是处理司法事务,包括审理刑狱案件、复核诉讼文书、处理民事纠纷等,可以说是专业的司法官员。

红旗营发展到如今规模,中枢机构已有了“三司六曹”的雏形,距离开国建制仿佛只有一步之遥,但治政体系建设仍显得颇为粗糙。

比如在地方治理上,长期以简单粗暴的军法替代细密的民律,普通民事纠纷和案件,往往只能沿用元律或习惯法来处理。

这在事业草创期,治政人才极度匮乏,且需要以严苛军法快速稳定地方,压制守旧势力反弹的阶段,是必要且很有效的。

但随着红旗营事业逐步走上正轨,控制区不断扩大,人口日益增多,内部治理越来越需要“层次”和“规矩”。

若还照搬本就粗糙且充满不合理之处(如少数群体特权)的“老规矩”“老经验”来处理日益复杂的司法事务,就显得极其不合时宜,甚至可能滋生新的社会矛盾。

石山此前从礼曹中分出部分职司,组建了宣曹,侧重于宣传、教化和思想引导,告诉治下军民“应该怎么做”,但对于“不这么做需要承担何种后果”的司法惩戒体系建设,则相对滞后。

所谓“德刑相辅,儒法并用”,治国之道,必须将道德教化与法律约束有机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张儆不仅精通本职,熟悉元律,更难得的是练达时务,尤其以“以直道事人”着称,备受赵琏推崇。石山自然要卖赵琏这个面子,亲自召见张儆,并与其详谈。

他发现此人不仅对元律、唐律、宋律皆有深入研究,更能不拘泥于前人成法。

对石山提及的一些后世先进司法理念与原则,如权力制衡、程序正义等,也能理解并接受其精神,这正是他当前急需的司法改革人才。

随即,石山便宣布成立刑曹,任命张儆为刑曹知事,负责红旗营的司法刑狱事务。

张儆时年已五十六岁,由前元降官出仕新政权便获如此高位,深知这刑曹知事很可能是自己仕途的终点,也将是对他一生功过盖棺定论的重要依据。

他内心激荡着一股“老骥伏枥”的豪情,渴望能结合自己毕生所学,以及对历朝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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